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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监管办印发关于电力企业节能减排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5-07-14 10:46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节能减排发电企业燃煤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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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电企业

1. 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建设改造运行情况,CEMS联网运行情况,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环保电价政策执行情况。

2. 燃煤发电项目核准、新建情况,新投产火电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情况。

3. 发电企业节能降耗总体情况,节能措施和方案实施情况,落实“上大压小”政策情况,厂用电率、供电煤耗、热电比等指标变化情况,资源综合利用情况。

4. 利用市场机制促进节能减排情况,发电权交易情况,高效环保机组发电小时情况。

5. 政府部门对煤质要求的落实情况。

注:以上各项内容的时间跨度均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三、工作安排

本次督查工作主要分四个阶段:

(一)工作部署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我办成立督查工作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和分工;印发工作方案,部署启动该项工作。

(二)情况自查阶段(7月16日至7月31日)。电力企业按照有关部门和我办督查通知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详细掌握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汇总自查情况,填写和报送相关情况材料,于7月31日前报送我办。

(三)现场督查阶段(8月1日至8月15日)。我办在全面了解掌握电力企业自查情况的基础上,成立工作督查组,有针对性地抽取部分电力企业,开展现场检查。

(四)总结整改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及时总结企业自查和现场检查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形成督查通报,及时向企业反馈,并向有关部门抄送有关情况。各企业根据各自存在的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方案,及时抓好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我办。

四、督查方式

(一)审查企业报送的自查资料。审查企业报送的情况报告和有关报表,查找共性问题,并选取有代表性的企业作为被抽查单位。

(二)在线跟踪核查节能减排数据。聘请熟悉节能减排工作的专家,在线跟踪部分电力企业,发现节能减排问题,并及时向企业通报。

(三)现场检查企业节能减排情况。全面听取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开展情况,现场查看节能减排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行情况,核对有关资料和数据。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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