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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出台热电联产企业煤热价格联动办法

2015-07-14 10:34来源:江南时报关键词:热电联产煤热联动热电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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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兴化市物价局制定了热电联产企业煤热价格联动办法。以煤炭等为主要燃料集中生产的热电联产企业的热力销售价格与市场煤炭价格实行联动。

煤热联动的煤炭价格以中国煤炭市场网发布的秦皇岛港口山西优混煤炭每周平仓价的中位数的综合平均值,折算为7000大卡标煤后的价格作为联动基数。煤热联动价格基数为199.10元/吨。煤热价格联动系数为1:0.10,即标煤均价每上涨或下降1元,供热价格相应上涨或下降0.10元。煤热价格联动周期为一个季度。同时,建立供热成本监审制度和煤炭价格监测制度。价格主管部门每两年对热电企业的成本进行监审,及时掌握煤炭港口挂牌价格变动情况以及热电企业电煤购进数量、价格及热值等情况。对安装脱硫设施,实现在线监测,经有权部门确认达标排放的热电企业,热力销售价格每吨加5元。

原标题:兴化市出台热电联产企业煤热价格联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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