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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售电之争:负债率高的发电企业介入售电才能盈利?

2015-08-03 07:52来源:电网大本营关键词:售电市场售电公司电网公司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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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根据市场经济原则,这是任何一个参与竞争的企业应该考虑到的后果,另外,上网电价是国家规定的,跟电网没关系,所以这种效益不好跟电网没关系。所以,解决的办法,根据市场经济原则,应该优胜劣汰,调整一批产能,加强内部管理,降本增效,等等。

但根据部分人的观点,好像现在只要发电企业组建售电公司,直接卖电给大工业客户(且不让电网参与了,诡称竞争性售电!),效益就能立即好转起来!

且不说这样的想法对不对,能不能在实践中奏效,但就理论上讲,这样的逻辑就大有问题了。电网、发电企业都是国企,不能因为发电效益不好,就强制性把属于本电网的利润分给发电。如果这个逻辑成立,哪一天电网这一面利润不好了、发电那边还不错,电网是不是也可以成立发电厂发电,上自己的网供给用户(且不让现有发电企业参与,诡称竞争性发电!)显然,这个逻辑是非常可笑的!

另外,在“竞争性售电”中将电网公司踢出后,发电公司必然逐渐走向建设线路这一步:直接卖电给大用户都实现了,干嘛还非要一个电网在中间碍事呢?所以,发电最终的倾向是发、输、变、配、售一体……导致国家电力公司死灰复燃。

其实,从强制把电网的利润分给发电这一思维逻辑出发,也很容易得出国家电力公司恢复的结论。因为,如果发电、电网这两大类企业的盈亏想实现相互强制性地划转的话,那么,也不用搞竞争性售电、竞争性发电那么麻烦,直接恢复当初的国家电力公司是最方便的,大家都在一起,盈亏大锅饭、效益没人管,岂不是更加高效、快捷?!

所以,我们始终最应该警惕的是,打着改革的旗号反改革,打着电改的旗号反电改。如果这样,就彻底陷入了集团利益之争,真正失去了公平、公正、公开。在这“三公”中,本人认为,公正是最重要的,如果不能秉持公心、不能公正地看待问题,而总是站着扶持一方、削弱一方,支持一方、打击一方的“零和”角度思考问题、推进改革,那么,所谓的搞改革、反垄断,必将南辕北辙、事与愿违、事倍功半、越改越乱!

政府部门有足够的能力“管住中间”,不必有任何怀疑!

本文行将收尾之际,本人觉得需要再说明一点,也是很多人天天“担心”的:现在的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尤其是国家能源局,绝对有能力“管住中间”,即管住电网这一块。因为,目前的并入原国家电监会之后的国家能源局,已经是史上最懂电的国家能源局。只要国家能源局拿出“管住特高压”的一半的干劲,就肯定能管住电网!所以,对于政府部门“管住中间”确保电力交易、竞争性售电公平、公正、公开,应该有绝对的信心!这个也决不能成为电网不能参与竞争性售电的一个理由。

最后,本人愿意重申我的基本观点:现有两大电网公司必须坚决参与竞争性售电,即使最终退出,也要在竞争之后退出。电网公司参与竞争性售电,对电改有利无害;如不参与竞争性售电,则势必导致重大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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