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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落实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全文)

2015-09-22 16:50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电力体制改革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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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促进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有效协调,建立和规范产业政策的公平性、竞争性审查机制。(省发改委、省工商局、省工信委、省商务厅负责)

12.改革市场监管执法体制,推进重点领域综合执法。(省编办负责)

13.开展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省发改委、省国资委、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审计厅负责)

14.研究制定我省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15.研究制定我省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省民政厅负责)

16.加快推进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投资公司试点。(省国资委、省财政厅负责)

17.研究制定进一步完善省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方案,修改完善省属国有企业董事会董事评价办法。(省国资委负责)

18.健全省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分配有效衔接的激励约束机制。(省国资委、省财政厅负责)

19.推进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省国资委、省财政厅负责衔接)

20.研究制定我省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实施意见,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省属国有企业内部监督机制。(省国资委负责)

21.加快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体系和制度。加强对省属国有企业境外资产的审计监督。(省审计厅负责)

22.出台我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等系列配套文件。(省国资委负责)

23.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24.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按照国家规定提高高考录取率,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教育厅负责)

25.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省环保厅负责)

26.落实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开展售电侧改革等试点。(省发改委负责)

27.研究制定省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及配套政策。(省财政厅、省国资委负责)

28.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全面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省工信委、省发改委负责)

29.研究制定鼓励和规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的实施意见。(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负责)

30.落实产权保护制度,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查处侵犯市场主体产权的典型案例,引导和改善保护产权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省发改委、省知识产权局负责)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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