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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电公司发展趋势分析 各类售电主体进入市场

2015-09-23 13:36来源:北极星售电网关键词:售电主体售电公司电力交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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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号文”中提到了6类售电主体,分别是:高新产业园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资本投资、分布式电源用户或微网系统、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以及发电企业。关于电网公司能否参与售电,其中并未明确。因此,电网企业向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户售电,应该是不存在争议的。改革成功的关键,并不在于哪些售电主体可以进入,而是合理的市场规则安排。

我国售电公司存在的问题

(1) 调度独立方面:即使打开了电网“黑匣子”,成立独立的大售电,依然可能滋生电网企业的“新型垄断”。

(2) 电力交易独立方面:电力交易机构从电网分离是必然趋势,受政府直接领导或授权,以实现公平交易,交易机构独立可以减少电网企业对市场交易的影响和干预,这样有利于信息公开、公平交易和市场监管。

(3) 售电侧的产权问题:对于售电侧改革,最大的争议来自于售电环节的产权,是将电网的售电业务彻底剥离,还是保留电网的售电业务让民资参股,还是在不改变现有售电市场基础上准入更多的民营售电公司,这些问题如不能解决,势必会影响改革的效果。

未来售电公司发展的趋势

1) 某些开展售电业务的公司已经具备用电需求服务功能,如四方股份、科陆电子这类的公司未来有望进行业务整合,打通售电和用电服务的业务环节。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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