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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电池过质保期 谁来为市场负责?

2015-09-23 14:41来源:第一电动网作者:邱锴俊关键词: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电池系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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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推广城市“对本城市自2009年以来推广应用的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运行状况,包括回收报废车辆的处理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调查。重点要加强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的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的运行情况检查,确保核查到每一辆车及配套的电池系统。对于发现问题的车辆,需立即督促汽车生产企业尽快采取改进措施,消除隐患。”

《通知》并未指出上述过保问题。而且目前各方对核心零部件过保问题如何解决,并无一致意见。

福建省福工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洪思明对记者介绍,采用福工动力系统的客车在过保之后,有两个解决方案。“第一个方案,车企自己做质保,我们做驱动系统的配件和技术支持,但是要收费;第二个方案,我们继续承担质保服务,车企或者运营企业也需交纳续保费用。“

他强调,如果车企或者运营企业采取自己质保的方案, “我必须要跟对方确认,质保从我手里面移交出去了。”

显然,尽管安全问题人人有责,但涉及维修保养成本时,必须有承担方。一位不愿具名动力电池企业的总经理也表示,“一开始我觉得车企让我签五年质保合同,而不是八年,我觉得赚了。后来我觉得亏了,因为过了质保期之后,出了事,大家还是怪电池厂。”

另一位动力电池企业高层对过保动力电池给出意见。首先,对过保电池按厂家建议做即刻处理;其次,对运行车辆中的电池加大排查力度与保养频率;第三,对运行车辆使用的电池提供后台监控系统,实现提前预防、报警,保证新能源汽车的安全运行。他的这一提议,与工信部的排查通知要求,基本吻合。

厦门日报的报道称,厦门公交方面已要求厂家对所有涉及车辆进行排查检测,已经停驶的40多台车辆拆除电池。在线路上运营的其他车辆,分批次排查、检测及整改,优化车辆电池结构,联系厂家技术改造,确保乘车安全。

厦门混动公交得到排查和处理,但全国早期推广的11777辆公交同样存在类似问题,应当引起各相关方重视。

原标题:电动大巴事故频发 动力电池过质保期谁来负责?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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