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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能股份和长江电力拟共同投资设立配售电公司

2015-09-29 09:14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配售电福能股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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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输配电网今日获悉,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已发布公告,称为适应电力体制改革需要,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共同投资设立福建省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积极介入配售电业务。本网对“公告”内容进行整理,以飨读者。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福建省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适应电力体制改革需要,积极介入配售电业务,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福能股份”、“本公司”)和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经协商一致,拟共同投资设立福建省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配售电公司”),并于2015年9月28日签订《福建省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书》”)。

根据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在总经理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投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名称及住所

1、公司名称:福建省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3、公司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27号1#楼2-17T室。

(二)经营范围和经营期限

1、公司经营范围:售电;供电;电力设施的承装、承试、承修;节能技术、电力技术的研发。

2、经营期限:长期。

(三)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四)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

1、长江电力认缴出资额10,000万元人民币,以货币形式缴纳,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0%;首期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在2015年10月15日前足额缴付完毕;剩余出资8,000万元人民币,在2016年12月31日前足额缴付完毕。

2、福能股份认缴出资额10,000万元人民币,以货币形式缴纳,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0%;首期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在2015年10月15日前足额缴付完毕;剩余出资8,000万元人民币,在2016年12月31日前足额缴付完毕。

二、签约方基本情况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作为主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2002年9月29日。

(一)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B座;

(二)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

(三)法定代表人:卢纯;

(四)注册资本:165亿元;

(五)主营业务:经营电力生产、经营和投资;电力生产技术咨询;水电工程检修维护。

三、设立福建省配售电公司的目的和影响

本公司为适应电力体制改革的需要,参与投资设立福建省配售电公司,开展相关电力供应及配售电业务,有利于发挥自身电力管理技术和经验优势,更好地开拓新的用电市场,拓展经营业务, 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整体盈利水平。

四、风险分析

福建省配售电公司的设立及开展相关配售电业务尚需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且可能面临运营管理、技术水平、市场销售等不确定因素造成的风险。本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投资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9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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