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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经信委批复21家火电、风电企业机组并网(附批文)

2015-10-09 11:06来源:北极星电力网作者:李晓君关键词:电力企业火电项目风电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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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山西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神池县畔庄沟4.95万千瓦风电机组并网的函

晋经信电力函〔2015〕66号

忻州市经信委、山西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省电力公司:

忻州市经信委《关于山西龙源神池畔庄沟49.5MW风电机组并网运行的请示》(忻经信〔2015〕26号)和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龙源神池县畔庄沟4.95万千瓦风电场项目并入山西电网的请示》(函〔2015〕4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山西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神池县畔庄沟33×1.5MW风电项目,已通过省发改委《关于山西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神池县畔庄沟4.95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晋发改新能源发〔2014〕1642号),省环保厅《关于龙源神池畔庄沟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晋环函〔2011〕45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山西龙源神池畔庄沟49.5MW风电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延期的复函》(晋国土资函〔2014〕784号),省电力公司《关于山西国电龙源忻州神池畔庄沟风电场49.5兆瓦工程风力发电项目接入电网意见的函》(晋电发展〔2014〕900号),省安监局《关于<山西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神池县畔庄沟风电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的函》(晋安监管二函〔2013〕95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机组并网有关规定,同意该企业二期33×1.5MW风电机组并网发电。

二、省电力公司要按照电网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文件要求,做好机组接入系统工作,同山西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协商签订购售电合同、调度并网协议,按协议的要求履行好责仁和义务,严格调度规定,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三、山西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流程,并及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完成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等评价工作,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3月30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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