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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环保厅审批5个电力项目(风电3个、水电1个)环境报告书(附文)

2015-11-10 13:50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关键词:风电项目电力项目环评水电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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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日前四川环保厅审批5个电力项目环评报告书,其中包括风电项目3个、水电项目1个,详情内容如下:

关于四川能投会东雪山风电场85MW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四川省能投会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四川能投会东雪山风电场85MW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会东雪山风电场85MW工程,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风电机组、集电线路等,其中风电机组安装34台单机容量为2.5MW(直驱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85MW,采用一机一变,共34台箱式变压器;35kV集电线路共28.86km(其中架空线路27.2km,其余为直埋电缆);在拉马风电场220kV升压站扩建1台180MVA的主变压器,扩建后主变容量为150MVA+180MVA,升压站扩容工程已另行办理环评手续(川环建函〔2015〕41号)。工程配套修建场内施工道路30.44km,办公生活设施依托拉马风电场220kV升压站。工程总占地63.73hm2,其中永久占地1.79hm2,临时占地61.94hm2,设置施工临时生产生活设施1处,规划设置12个渣场。工程总投资78240.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39.99万元。

项目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鼓励类。项目选址位于凉山州会东县柏杉乡和雪山乡,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出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513426201400130号)。水利厅已批复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川水函〔2015〕1159号)。

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厅同意该报告书的结论。你公司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按国家和当地相关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施工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废弃物收集、转运过程的管理,避免二次污染。

(二)施工期结束后须结合区域自然条件及时进行施工迹地恢复工作,并加强生态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保证植被恢复的成活率;植被恢复应采用当地适生物种,保证生物安全。

(三)严格落实并优化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噪声场界达标不扰民。报告书提出风机基座边界外应设置170m噪声防护距离,现无人居分布。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今后不应规划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设施,引进项目应注意其环境相容性,避免发生纠纷。

(四)采用先进施工工艺和施工技术,结合工程区外环境关系和工程建设规划,优化工程布置、施工方案、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减少林地占用;加强施工期管理和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避免和减小对区域野生动植物的不利影响。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核准并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建设必须依法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我厅申请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五、我厅委托凉山州环境保护局和会东县环境保护局,分别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报告书送达凉山州环境保护局和会东县环境保护局备案,并接受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10月28日

抄送:凉山州环境保护局,会东县环境保护局,四川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四川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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