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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释放阳江核电厂三号机组90%额定功率(热)控制点的通知

2015-11-20 11:38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核电技术阳江核电厂核辐射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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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核电厂三号机组90%额定功率(热)

控制点核安全检查报告

检查单位名称:国家核安全局

受检单位名称:阳江核电有限公司

检查日期:2015 年11 月10 日至12 日

一、检查依据

(一)《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二)《核动力厂运行安全规定》及相应导则等;

(三)阳江核电厂三号机组首次装料批准书。

二、检查范围

(一)系统调试项目完成情况;

(二)调试缺陷、不符合项报告和小修异常的处理情况;

(三)运行管理情况,包括技术规范执行、定期试验等;

(四)运行事件的处理情况;

(五)系统和设备缺陷的处理情况;

(六)核安全管理要求的落实情况。

三、检查活动

2015 年11 月10 日至12 日,我局组织检查组(名单见附1)对阳江核电厂三号机组90%额定功率(热)控制点进行了例行核安全检查。检查组听取了阳江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营运单位)关于机组调试、调试缺陷和小修期间异常、首次并网后运行管理、运行事件的处理、系统和设备缺陷处理以及核安全管理要求落实情况的汇报。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检查组分别对系统调试与异常处理、运行管理等情况开展了检查。抽查了运行事件的处理情况、调试和运行的相关记录文件,并与有关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了对话。营运单位(名单见附2)对检查给予了积极配合,检查达到了预期目的。

四、检查结论和要求

通过检查,检查组认为阳江核电厂三号机组90%额定功率(热)前与核安全有关的活动处于受控状态,调试和运行工作、提升功率的准备工作正在有序进行,运行技术规范得到了有效执行。检查组认为营运单位对机组离开90%额定功率(热)的准备工作是可以接受的。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如下要求:

(一)针对已提交我局审查的调试阶段质量保证大纲(14 版)中尚存在描述不完整的问题,营运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并将修改完善后的调试阶段质量保证大纲提交我局。

(二)针对营运单位对个别调试试验的安全准则的修订审查存在不足的问题,营运单位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加强对调试试验安全准则修订的审查。

(三)针对部分应该界定为U2 类意外事件单(UES)而界定为U1 类、个别应记UES 而未记的问题,营运单位应在机组离开90%功率(热)前全面梳理UES 清单,并及时处理和关闭相关的UES。

(四)针对Y3RCV088VP 等阀门管线接头处出现硼结晶的问题,

营运单位应在机组离开90%功率(热)前完成问题的处理,并做好再验证工作。

(五)针对已处理的缺陷和异常,如堆芯测量系统1 号探头卡涩、蒸发器排污系统的取样管线堵塞、棒控系统网关和卡件闪发报警等,营运单位应继续开展原因分析工作,排除共因故障。

(六)针对部分不可用事件(I0)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如部分IO 开始和结束时间记录不正确,操纵员和安工未能识别I0 记录中两个第一组I0 与限制条件同时存在,以及操纵员与安工记录不一致等,营运单位应加强运行人员培训,严格按技术规格书要求进行I0 管理。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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