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电力新闻火电火电动态政策正文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指导意见》印发(全文)

2015-12-13 09:31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国企改革电力企业能源央企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七、营造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良好环境

(二十二)加强产权保护。健全严格的产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完整保护制度,依法保护混合所有制企业各类出资人的产权和知识产权权益。在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对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给予同等法律保护。

(二十三)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建立规则统一、交易规范的场外市场,促进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交易,完善股权、债权、物权、知识产权及信托、融资租赁、产业投资基金等产品交易机制。建立规范的区域性股权市场,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促进资产证券化和资本流动,健全股权登记、托管等第三方服务体系。以具备条件的区域性股权、产权市场为载体,探索建立统一结算制度,完善股权公开转让和报价机制。制定场外市场交易规则和规范监管制度,明确监管主体,实行属地化、专业化监管。

(二十四)扩大重点项目投资开放力度。在金融、石油、电力、铁路、公用事业等领域开放竞争性业务,面向非国有资本推出一批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合资合作等重点项目。建立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发布制度,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招标,引导各类资本进入可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

(二十五)完善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政策。进一步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取消涉及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行政审批事项。凡是市场主体基于自愿的投资经营和民事行为,只要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进入的领域,且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方合法权益,不得限制进入。完善工商登记、财税管理、土地管理、金融服务等政策。依法妥善解决混合所有制改革涉及的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关系调整、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问题,确保企业职工队伍稳定。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善统计制度,加强监测分析。

八、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组织实施

(二十六)建立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组织协调机制。在我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机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协调推进小组,统筹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协调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大事项。协调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国资委,负责日常工作。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组织领导,做好把关定向、配套落实、审核批准、纠偏提醒等工作。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及时跟踪改革进展,加强改革协调,评估改革成效,推广改革经验,重大问题及时向同级政府报告。各级工商联要充分发挥广泛联系非公有制企业的组织优势,参与做好沟通政企、凝聚共识、决策咨询、政策评估、典型宣传等方面工作。

(二十七)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坚持党的建设与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同步开展,根据企业组织形式变化,同步设置或调整党的组织,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同步选配好党组织负责人,健全党的工作机构,配强党务工作者队伍,保障党组织工作经费,有效开展党的工作,发挥好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十八)组织开展不同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根据我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程,在农产品加工、林木产品加工、有色金属冶炼、物流等竞争类行业领域,选取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和深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选择有代表性的政府投融资项目,开展多种形式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试点,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以点带面,为全面深入推进改革奠定基础。

(二十九)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以坚持 “两个毫不动摇 ”(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导向,加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舆论宣传,做好政策解读,阐释目标方向和重要意义,宣传成功经验,正确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和支持改革。

金融、文化等国有企业的改革,中央及省里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3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国企改革查看更多>电力企业查看更多>能源央企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