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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电量调整表

2015-12-15 08:45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关键词:电力直接交易电网企业发电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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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输配电网今日从能源局获悉,江苏省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电力直接交易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现将内容整理如下:

省电力公司,有关发电企业,有关电力用户:

江苏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实施以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为进一步做好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做好2016年度电力直接交易合同签订工作。请电力用户、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按照苏监能市场[2014]128号、苏监能市场[2015]116号文件要求,抓紧签订2016年度直接交易购售电合同,并将签订好的合同于2015年12月31日前上报备案,以确保2016年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正常进行。2016年合同按照“交易规则不变、交易规模不变、交易方式不变”的原则签订,即年交易电量仍由95亿千瓦时、125亿千瓦时两部分组成,分别按相应规则执行,用户与发电企业双方交易电量不突破2015年度的交易额度。

二、适当调整部分用户和发电企业2015年度交易合同电量。由于个别电力用户生产规模发生变化,用电量也相应变化,为保证电力直接交易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申报,经研究,同意在不突破直接交易电量总量的情况下,对部分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2015年度的直接交易电量作适当调整(具体情况见附件)。

三、电力直接交易其它事项按照《江苏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暂行办法》、《江苏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扩大试点工作方案》(苏监能市场〔2014〕9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映。

附件: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电量调整表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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