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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说电改】改革前后有何变化?“割肉”意义解读

2015-12-15 10:12来源:发改委作者:赵克斌关键词:售电侧销售电价电力体制改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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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位基层电力职工眼中的电改是什么样?改革前,上网电价、用电价格均实行政府定价主导模式,电网企业以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价差作为收入来源,改革后有什么变化?售电侧参与竞争,将会面临怎样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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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高校毕业,我被分配到了那时的甘肃省电力工业局靖远电厂,先后从事过发电运行、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工作。如今一晃已经26年,可以算是一位“老电力”人了,和每一位同行一样,我们所在的企业以及个人的工作经历,始终与电力体制改革的步伐相随相伴。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其配套文件先后下发,不仅事关电力行业改革发展之大事,也与大家的生活息息相关。这里,我以一名普通的基层电力职工的身份,就电力改革相关话题谈一点认识和体会。

电力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加之对电这一商品的特殊性的认识,电力体制改革备受各界人士的关注。回顾电力工业体制改革与发展历程,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过对辉煌的赞喜,也有过对彷徨的无奈。但不可否认的是:正是因为有了改革,电力工业在改革发展的道路上,突破了一个个束缚,越过了一个个障碍,解决了一个个难题,取得了一个个世人瞩目的成就。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牢牢把握问题导向,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破除了电力行业集中统一的计划管理体制,推动了电力投资体制改革,消除了体制性电力供应严重短缺局面,电力建设突飞猛进。如今,电网规模和发电能力位列世界第一;开展了公司化改制,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解决了政企合一问题,电力技术取得巨大进步、管理水平实现不断提升;实施了厂网分离、主辅分开与资产重组,改变了垂直一体化垄断状况,为电力市场化迈出了重要的一步;组织了竞价上网和大用户直购电等试点工作,进行了市场机制的探索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面对电力行业发展面临市场机制缺失、发展机制不健全、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立法修法相对滞后等突出问题,9号文及配套文件为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重点和路径,提出了实施改革和实现改革目标的具体举措,可以说亮点纷呈。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解读,不同的受众有不同的感触。作为发电企业的一名职工,最受关注的不止以下几个方面。

电网功能定位。改革前:电网企业集电力输送、电力统购统销、调度交易为一体,基本垄断了电力商品的购销,形成了“独买独卖”的格局。由于缺乏上网电价与销售电价传导机制,导致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不能与用户的用电价格实现有效联动,这也是当初东北等区域电力市场试点失败的根源,仅仅建立竞价上网的发电市场注定是一个没有需求弹性的市场。改革后:电网企业的公共服务属性得到进一步明确,有人将电网形象地比喻为电力“公路”,其主要职能定位为输配电服务的提供者,负责电力的传输配送。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之间不再“背靠背”,“互通”之门将被彻底打开。电网功能的重新定位成为构建“管住中间、放开两头”体制框架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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