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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北京新能源车充电投资建设管理办法

2015-12-29 09:50来源:第一电动网关键词:充电设施电动汽车新能源汽车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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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充电设施建设主体方面,为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本市不对充电设施建设主体进行准入限制,但明确要求充电设施施工建设应由具备相应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实施,充电设施本身及其建设运营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统一标准,确保公用充电设施安全建设、互联互通。

3.充电设施建设手续方面,本市按照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要求,简化充电设施建设审批。我委对新建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建设应进行项目核准,其它不独立占地的充电桩群及可移动小型充换电设施等建设项目到建设地点所在区发展改革部门备案即可。

4.充电价格及收费方面。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应按照我委出台的《关于本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5〕848号)收取充电服务费,并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考虑到各企业发行不同充电卡给用户带来的不便及现有各种支付方式的用户覆盖范围,本市要求充电收费必须支持银联卡支付方式,确保一卡通用。同时,鼓励采用市政公交一卡通、电力卡、ETC卡、移动支付等多种方便快捷的支付方式。

5.建设补助方面,本市鼓励社会资本采用PPP等多种方式参与充电设施建设,对符合国家及本市相关标准并接入本市充电设施公共服务管理平台(E充网)的充电设施,投资建设单位可申请不高于项目总投资30%的市政府固定资产补助资金支持。具体申请流程及材料要求参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投资管理的暂行规定》(京发改〔2004〕2423号)。同时,本市鼓励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居民小区等单位在自有停车场内建设的充电设施向社会开放,此类充电设施也可收取充电服务费并申请市政府固定资产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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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解读北京新能源车充电投资建设管理办法 充电设施需接入公共服务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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