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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企业是商业类或公益类难界定 破垄断不搞“一刀切”

2016-01-04 08:36来源:《中国石化杂志》作者:李珍关键词:电网企业能源行业国企改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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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国有企业改革分类进行,能源是商品,应当由市场对能源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能源企业应划归商业类;但目前国有电网企业、油气企业甚至煤炭企业,又客观上担负着能源普遍服务职责、公共服务职能,比如满足困难群体用能需求,为农业生产提供低价电低价油等,以及确保社会安全、稳定的职能,具有一定的公益性。

国企改革无疑是中国2015年最重要的关键词之一。

从去年9月份顶层设计正式公布后,9个配套文件也陆续出台。官方透露,未来还有10个文件即将陆续公布。中国能源行业产业集中度高、国企所占比重大,国企改革绕不开能源改革。

能源需求增速下降,行业和企业效率亟待提高。能源国企改革打破一体化垄断,有现实的必要性与迫切性。但是,改革是否意味着一定要进行拆分?国企改革方案如何影响能源行业的改革和发展?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出台,一场更接近市场的改革大幕由此拉开。能源企业普遍关心,新一轮国企改革究竟会有哪些突破,新一轮国企改革会给能源带来什么?能源企业该如何正视改革的挑战和机遇?

新一轮国企改革的主要看点和特点

作为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将推动新一轮国企改革。分析可以发现,新一轮改革主要有八个看点:

一是设定时间表,2020年取得决定性成果;

二是国企分为商业类、公益类,改革分类推进,监管分类进行;

三是股权多元化,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

四是混合所有制不搞“一刀切”;

五是完善管理体制,对国资的管理由过去的“管人管事管资产”转向“管资本”;

六是完善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激发企业活力;

七是有差别、分步骤地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公共财政更多地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八是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

透过《指导意见》可以看到,新一轮国企改革主要有两个不同于30年国企改革的主要特点:

特点之一:不搞“一刀切”。

由于改革涉及各方面利益,关系复杂,这次改革不同于前一阶段改革的特点,就是在博弈下,主要体现在要求改革、监管、考核分类,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防止刮风。

比如,在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的基础上,区分企业不同的业务性质,进一步完善分类考核政策;拟对中央企业的业务,按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进行区分,并据此实施分类考核;在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前提下,针对不同类型企业以及企业不同发展阶段,设定不同的发展目标。

又比如,搞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国企改革的“重头戏”,但具体实施实行“一企一策”,分类进行研究、分类提出措施,不搞“一刀切”。

特点之二:难度更大,动力却更小。

国企改革,能改好改的大都已经动了,留下的是“硬骨头”。

比如,政企分开,必然触及政府的利益。政府既是改革的主导者、推动者,也是改革的对象。

又比如,改革的方向是要取消和打破行业垄断,促进不同行业的公平竞争,这会损害垄断行业管理部门、企业和个人的利益。阻力因此客观存在。

尽管从整体从长远看,改革会给全社会带来巨大的收益,但因为有些收益是长期性收益,眼前难以看到,有些收益是整体性收益,对个体来说感受不明显,因而改革的动力小于上一轮改革。

原标题:国企改革将给能源行业带来怎样的影响?破垄断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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