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火电火电动态报道正文

山东省发布近期10项通过环保验收的燃煤发电机组执行环保电价情况

2016-01-13 09:08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燃煤发电环保电价发电企业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山东省物价局发布了《关于2015年10-11月环保设施通过验收的燃煤发电机组执行环保电价的通知》,具体执行情况及环保部门验收的燃煤发电机组名单如下: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2015年10-11月环保设施通过验收的燃煤发电机组执行环保电价的通知

鲁价格一函〔2015〕70号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53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942号)、《山东省物价局关于电价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3〕113号)、《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地方公用机组电价管理促进节能环保改造的意见》(鲁价格一发〔2014〕102号)规定,依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我省2015年10月环保设施通过省级环保部门验收的燃煤发电机组有关情况的函》(鲁环函〔2015〕850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我省2015年11月环保设施通过省级环保部门验收的燃煤发电机组有关情况的函》(鲁环函〔2015〕984号),请你公司对国电泰安热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自脱硫验收合格之日起执行脱硫电价,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015元; 对国电泰安热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等燃煤发电机组(详见附件)自脱硝验收合格之日起执行脱硝电价,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01元;对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等燃煤发电机组(详见附件)自除尘验收合格之日起执行除尘电价,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002元。

附件:2015年10-11月环保设施通过省级环保部门验收的燃煤发电机组名单

山东省物价局

2015年12月30日

附件:

2015年10-11月环保设施通过省级环保部门验收的燃煤发电机组名单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燃煤发电查看更多>环保电价查看更多>发电企业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