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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电力市场“大考”将至 电网继续“当家”?

2016-01-14 13:32来源:北极星售电网关键词:售电售电公司电力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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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立电力市场,没8到10年不行】

王强在电力体制改革新闻通气会上介绍,配套文件发布将推动电改试点以三类形式推进,电改综合试点与售电侧改革试点进一步落实,逐步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凡开展电改综合试点的地区,直接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鼓励具备条件的其他地区开展试点,尽快覆盖到全国。

至于配套措施是否能具体落到实处,陈宗法表示,仍有诸多重大挑战需要克服。配套文件对许多关键问题仍未明确,如交易机构能否真正独立、电力市场规则应当如何制定,以及电力市场究竟如何监管、谁来监管等,还需要在实践中进行探讨和进一步落实。

在他看来,本次电改具有完善的顶层设计,构建了一套相对完善的电力改革政策框架。在改革动力方面,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工商用户都具有参与的积极性。但如何在改革中达到新的平衡,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如何在改革过程中让包括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在内的参与主体进一步理解配套文件,真正按照有关部门顶层设计的本意来推进改革,这个过程还是需要一定的时间。”陈宗法表示,“真正要建立起一个规范、公平、发达的电力市场并不容易,没有个8到10年的时间是不行的。”(《中国经济周刊》)

【从德国电力市场看中国的电力改革进程】

德国能源产业的市场化在1998年解除管制后发生变化的。德国的能源供应公司的结构从那时起发生了从根本的改变。电力市场自由化是从1998年4月对电力及天然气产业采用“能源产业法修订案”开始的。从那时起这项法规经过多次修订,最近的一次修订发生在2013年10月。这项法规的目标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价格低廉,有利于消费者,高效以及环保的能源供应,并落实欧洲共同体相应法规”。

在我国,电力市场的改革一直在持续,大至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78年至1997年,以省为实体,集资办电为促进电力发展,解决严重缺电问题,国家出台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集资办电政策,成立五大电力集团公司,各省成立省电力公司,还成立南方电力联合公司。打破了独家办电的局面,调动了各方面积极性,也扩大了电力市场规模;第二阶段:1997年至2000年,实施政企分开,公司化改组与竞争上岗试点,成立国家电力公司,我国电力开始步入政企分开、公司化改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轨道。该阶段针对第一阶段的问题进行了改革,包括关停小煤电,开展城网改造,两改一同价,加快水电与风电建设,取消乱收费乱加价等,进行厂网分开、竞价上网试点;第三阶段:2001年至今,落实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公布施行,重组成立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公司和四大辅业集团公司。成立国家电监会,颁布“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批准“电价改革方案”,逐步推行发、输、配、售电价形成机制和电价管理原则。时至今日,电改从5号文到9号文,再到配套文件及实施细则,可以说电力改革的进程是在不断摸索中坚定的推进……。

德国的能源转型概念的背后有着怎样的含义,不同的角度也有不同的评价。能源法案的变革并不是通过技术意义上的自由化,而是通过对企业组织,能源交易,业务流程和通信结构等领域的自由化实现的,这点对于我国的电力市场改革特别有启示意义,在政府职能转变的大背景下,政府着重在规则、边界、监管治理方面做工作,而属于市场的全部交给市场与参与主体自行制定,因此,我国电改的配套文件在电力市场、电力交易、发用电、售电侧、输配电价、燃煤自备电厂方面定了具体的边界、原则、规范,而在具体的时间、技术、价格等方面并没有具体要求,则采用了“试点”、“市场定价”等有巨大想象力的措词;这与德国的电力改革形式极为相似。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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