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电力新闻风电风电产业政策正文

福建物价局核定安溪龙门风电场上网电价:执行0.61元/千瓦时

2016-01-15 10:47来源:福建物价局关键词:风电上网电价安溪龙门风电场风电产业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中广核(福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请求核定安溪龙门风电场上网电价的请示》(广核风福〔2015〕39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906号)规定,核定安溪龙门风电场项目上网电价为0.61元/千瓦时(一般纳税人),自电量上省网之日起执行。

福建省物价局

2016年1月11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风电上网电价查看更多>安溪龙门风电场查看更多>风电产业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