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电力新闻配售电电力交易市场正文

大变化与大趋势——“十三五”电力改革与发展现状及展望

2016-01-17 14:59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作者:王志轩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电力交易中心电力行业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高度重视电力在能源系统优化中的作用

能源系统优化仍然是中国能源发展中最迫切的任务。中国已经是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产和能源消费国。以常规大气污染物为代表的雾霾问题和以二氧化碳排放为代表的温室气体排放问题,是解决中国能源问题的两大关键。二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前者现实且迫切,后者现实、长期且艰巨。面向“十三五”,我国既要全面实现小康水平(初步完成工业化),又要推进能源转型,同时要加强常规污染物控制,还要加快温室气体减排,这“四重压力”同步出现。这与发达国家在实现了工业化、完成了气体能源(低碳化石能源)替代石油和煤炭(高碳化石能源)、解决了常规污染物控制之后,再开始解决温室气体减排问题,不论是难度上还是付出的代价上都有巨大差别。中国的种种能源问题,都是“四重压力”下多种矛盾在不同领域表现的结果。突出反映在煤炭与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矛盾,煤炭集中利用与分散利用的矛盾,天然气与煤炭、电力发展的矛盾,天然气与可再生能源的矛盾,大型水电与其他可再生能源的矛盾,可再生能源与核电的矛盾等方面。煤炭总量控制、燃煤电厂提效改造、煤电超低排放、燃气电站替代燃煤电厂、可再生能源发电电价补贴及优先上网、特高压输电推进、电动汽车发展等政策措施,都是这些矛盾在政策中的反映。在这些矛盾中,由于煤炭仍然担当着基础能源的角色,且具有明显的“高碳”特征,约1/3煤炭利用(散烧)具有“污染”特征,以及煤炭具有的“低价”特征,故煤炭清洁利用、电能替代及与非化石能源发展的协调性,更是解决能源问题的关键,也是能源系统优化的主要内容。能源领域对雾霾的影响主要是煤炭散烧和机动车排放污染,尽管电煤占了50%,但由于进行了严格的污染控制、分散式布局、高架源排放,对雾霾的影响已经很小。因此,合理提高煤炭转换为电能的比重,加快电能替代燃油,将是以较低的经济代价尽快解决雾霾污染的最有效措施之一。从长远看,非化石能源转化为电力是清洁、低碳发展的根本性措施,但由于规模、能源密度、成本、电能质量等原因,当前及未来十多年,对解决现实的雾霾问题既是杯水车薪,也是远水难解近渴。因此,在“四重压力”下,“十三五”对能源系统的时空优化措施仍是重中之重,而电力将发挥着关键性和基础性作用。

能源系统优化的关键是“协调”。即要全面贯彻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简称“五大发展理念”),要将五大发展理念具体落实到指标、行动上,防止“木桶”原理中的短板效应。“协调”包括政治目标与法规、政策协调,国家利益和地方利益协调,政府部门间权力及责任协调,电力企业间利益的协调等等。其中,能源优化“协调”的核心是对能源供应“多元化”、能源经济代价、环境质量影响(而不是污染物总量的变化)、碳排放总量等目标进行时空上的量化。从“协调”观点看,能源系统优化的核心措施是推进绿色替代和电能替代。绿色替代核心是提高一次能源转换为电力的比重,电能替代的核心是在终端能源消费中提高电能消费比重。绿色替代重点是水电、煤电、核电、天然气发电、新能源发电目标与电网发展目标相协调,在提高电力系统绿色化同时,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性和经济性。电能替代重点是在电力新常态下,电力消费从高速增长向中低速增长转变的情况下,电力供需宽松甚至过剩的环境下,加快在交通运输业、工业、建筑业等领域推广电能替代,提高全社会电气化水平,加快改善雾霾污染状况。

为了加快绿色替代和电能替代,要推进要素驱动向科技创新驱动转变。在电力重大技术的发展上,要持续完善和推进智能电网技术、特高压技术、高效清洁低碳火力发电技术、稳定高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及利用技术、先进核能发电技术、储能技术,以及具有革命性的其他电力技术的发展。

有效解决电力相对过剩及“三弃”问题

“三弃”问题是电力发展中的热点、焦点、难点,当电力总体上相对过剩的状况逐步加剧之后,煤电利用小时数进一步下降,与“三弃”问题呈现出互为因果式的恶性循环态势。“三弃”问题中,“弃水”、“弃风”、“弃光”的程度各不相同,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段差别更大,既有普遍性,更具特殊性,既有全局性,更具局部性。如吉林省、甘肃省的“弃风”问题严重,四川省、云南省的“弃水”问题严重,甘肃省、新疆自治区的“弃光”问题严重,而东部、中部地区“三弃”问题并不明显。总体而言,从电力与国民经济之间的关系来看,电力过剩是相对于经济发展的“相对过剩”;而“三弃”问题也是可再生能源发电相对于电力发展的“相对过剩”。电力“相对过剩”主要原因是电力需求超常减缓和供应的惯性增长,需求的超常减缓是主要方面,也是大势所致。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相对过剩”,主要原因是可再生能源本身超常发展与厂网不协调所致,这在煤电新投产增量不大而“三弃”问题突出的黑龙江、吉林、云南等省区表现更为突出。为解决“三弃”问题,各级政府和电网企业出台了各种提高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运行机制,包括加大厂网协调、加快电网技术改造、加大西电东送、保障接入电网、优先调度等措施,且把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作为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这些措施的确也起到了一些作用,但“三弃”问题依然严重。

“三弃”问题的本质是机制性问题,是社会各主体尤其是电力决策者,对不同能源品种的低碳价值、能源安全价值、经济价值认知的不同以及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导向不同所致。归根到底是对能源商品属性和社会属性在不同发展阶段定位和作用认知的分歧,使市场对能源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发挥不到位。如在《可再生能源法》的推进下、在各种有利于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优惠政策引导下、在各级地方政府在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刺激下、在企业为了经济效益以及在未来竞争中取得发展先机的战略布局下,可再生能源发电呈风起云涌之势,在局部地区明显出现无序发展态势。而由于煤炭价格近三年的持续降低,煤电企业由过去的大面积亏损转为普遍盈利,尤其在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盈利水平更好,从而刺激了煤电发展冲动。据中电联从我国主要电力集团公司电源投资统计中分析,非化石能源发电投资在近几年远大于火电投资。2006~2013年火电投资增速连续9年持续下降,火电投资占电源投资比重从2005年的70.3%下降到2014年的26.1%,锐减了44.2个百分点,但2012年以来下降的幅度减缓,2014年还略有回升。相应火电发电量的比重由81.5%下降到75.4%。在“三弃”问题严重的地区,虽然特点各有不同,但共同点是当地电力需求远远小于供应能力,往往是“三弃”与火电利用小时数大幅度下降并存。

原标题:大变化与大趋势——“十三五”电力改革与发展现状及展望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电力体制改革查看更多>电力交易中心查看更多>电力行业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