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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6-02-01 08:28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关键词:充电桩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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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加大示范推广。各市要结合电动汽车推广应用需要,积极开展“示范小区与单位”“示范区县”“城际快充示范区域”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模式试点示范。合肥、芜湖市作为全国示范推广城市,要积极开展节能标准化试点示范工程建设,进一步创新城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模式,完善相关标准规范和配套政策,探索各种先进适用充电技术,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经验,促进全省充电基础设施加快普及。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单位,要率先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规划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设施。

(十一)加强安全管理。研究制定充电基础设施电力安全管理规定,加大对用户私拉电线、违规用电、不规范建设施工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依规对充电基础设施设置场所实施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并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及其设置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及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有关部门紧密配合的协同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定期调度、考核工作进展情况,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各市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全力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二)强化主体责任。各市要切实承担统筹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主体责任,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作为政府专项工作。建立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的协同推进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统筹调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三)简化报建手续。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研究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安装报建流程,减少充电基础设施报建报装环节,加快办理速度。

(四)完善有关政策。构建全面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的市场化机制。研究制定我省充电设施分类目录电价,允许充电服务企业向用户收取电费及服务费。

(五)营造舆论环境。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充电设施的使用及发展成果,不断提高全社会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加强舆论监督,曝光阻碍充电设施建设、损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形成有利于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舆论氛围。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月12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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