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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环保厅审批2个电力项目:1个火电 1个风电(附文)

2016-02-17 08:08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项目环评火电项目风电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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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过程中的弃土弃渣要及时送指定地点堆放,并及时覆土绿化,恢复植被,不得顺坡倾倒。

(二)做好风电机组噪声影响防护工作。根据《报告表》预测影响,报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在风电机外 500m 范围内设噪声防护区,禁止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设施。

(三)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将生态恢复措施落实情况作为批准本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依据。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报请环境保护试生产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如项目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之日起,如果超过 5 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应重新报请审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五、接本批复后 15 个工作日内,你公司应将批复的《报告表》送达吕梁市环保局、中阳县环保局。我厅委托吕梁市环保局和中阳县环境保护局负责项目建设期间环境保护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6 年 1 月 22 日

抄送:吕梁市环保局、中阳县环保局、山西省环境保护技术评估中心、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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