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火电火电环保政策正文

重磅丨环保部下发《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烟气循环流化床法》(征求意见稿)

2016-02-19 11:46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烟气脱硫烟气循环流化床法火电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8.5 脱硫控制系统

8.5.1 脱硫装置的控制系统应采取成熟、可靠的原则,具有数据采集与处理、自动控制、保护、联锁功能。

8.5.2 脱硫装置的控制系统应设置与主机DCS进行信号交换的硬接线, 以使脱硫装置能与机组协调运行。

8.5.3 新建电厂宜将脱硫装置和除尘、 脱硫灰外排系统的控制集中在同一个控制室内。一般两炉设一个烟气脱硫控制室; 当规划容量明确时, 也可采用多台炉合设一个烟气脱硫控制室。 已建电厂增建脱硫装置应因地制宜, 设独立控制室或与除灰控制室合并。 具备条件时, 可以将脱硫装置的控制纳入机组单元控制室。

8.5.4 对不影响整体控制系统的辅助装置,可设就地控制设备。对就地巡检需要监视和操作的场所,可设就地监视和操作手段,但重要信息应送至控制室。就地操作手段用于故障或事故时的紧急操作。

8.5.5 当脱硫装置具有两个及以上单元时,宜设置公用系统控制系统网络,经过通讯接口分别与两个(及以上)单元控制系统相联。公用系统应能在两套(及以上) 控制系统中进行监视和控制,并应确保任何时候仅有一个操作站能发出有效操作指令。

8.5.6 在电厂装设MIS或SIS系统时, 烟气脱硫控制系统应预留与MIS或SIS的通讯接口。 当与MIS或SIS系统通信时应考虑设置安全可靠的保护隔离措施。

8.6 过程控制

8.6.1 脱硫系统过程控制应达到一定的自动化水平,至少包括如下自动控制回路:

1)脱硫装置出口SO2浓度自动控制。

2)吸收塔床层压降控制。

3)吸收塔出口温度控制。

8.6.2 当设置脱硫引风机、且独立于前级引风机时,宜对吸收塔入口压力进行自动控制。

8.6.3 当设置清洁烟气再循环系统时,宜对流经吸收塔的烟气量进行自动控制。

9 主要辅助工程

9.1 电气系统

9.1.1 供电系统

9.1.1.1 脱硫装置高、低压厂用电电压等级宜与发电厂主厂房厂用电电压等级一致。

9.1.1.2 脱硫装置厂用电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宜与发电厂主厂房厂用电中性点接地方式一致;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应符合DL/T621的规定。

9.1.1.3 电气系统设计应符合DL/T5153中的有关规定。

9.1.1.4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应符合GB50217中的有关规定。

9.1.2 直流系统的设计应符合DL/T5044的规定。

9.1.3 交流保安电源和交流不停电电源(UPS) 设计应符合DL/T5153中的有关规定。

9.1.4 二次线设计应符合DL/T5136和DL/T5153的规定。

9.1.5 热工电源和气源

9.1.5.1 热工控制柜(盘) 进线电源的电压等级不得超过220V, 进入控制装置柜(盘) 的交、 直流电源除停电一段时间不影响安全外,应各有两路,互为备用。工作电源故障需及时切换至另一路电源,应设故障报警和自动切换装置。

9.1.5.2 烟气脱硫控制系统及保护装置应设互为备用的两路电源,一路采用交流不停电电源,一路采用脱硫工作段电源。

9.1.5.3 脱硫装置交流不停电电源在机组交流不停电电源容量允许下可以引自机组,也可单独设置。交流不停电电源原则上由电气统一考虑。

9.1.5.4 用气动执行机构时,气源品质和压力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满足气动执行机构的需要。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烟气脱硫查看更多>烟气循环流化床法查看更多>火电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