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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能源互联网划重点 如何撑起能源革命

2016-03-04 10:37来源:国家电网报作者:刘蓁关键词:电力需求侧管理能源管理能源互联网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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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9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以及工信部联合下发《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指导意见》),以促进能源和信息深度融合,促进能源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发展,推动能源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能源革命。

《指导意见》明确了包括建设智能化能源生产消费基础设施、加强多能协同综合能源网络建设、推动能源与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深度融合、营造开放共享的能源互联网生态体系、发展储能和电动汽车应用新模式、发展能源大数据服务应用、推动能源互联网的关键技术攻关等十大重点任务。

建设智能化生产消费基础设施与多能协同综合能源网络

《指导意见》提出,要推动可再生能源生产智能化,鼓励建设智能风电场、智能光伏电站等设施及基于互联网的智慧运行云平台,实现可再生能源的智能化生产;推动集中式与分布式储能协同发展,推动在集中式新能源发电基地配置适当规模的储能电站,实现储能系统与新能源、电网的协调优化运行;加快推进能源消费智能化,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普及智能化用能监测和诊断技术,加快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建设基于互联网的信息化服务平台。

此外,要加强多能协同综合能源网络建设,推进综合能源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以智能电网为基础,与热力管网、天然气管网、交通网络等多种类型网络互联互通,多种能源形态协同转化、集中式与分布式能源协调运行的综合能源网络;促进能源接入转化与协同调控设施建设,建设覆盖电网、气网、热网等智能网络的协同控制基础设施。

融合能源与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营造开放共享的生态体系

要推动能源与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深度融合,加强支撑能源互联网的信息通信设施建设,对电网、气网、热网等能源网络及其信息架构、存储单元等基础设施进行协同建设,实现基础设施的共享复用,避免重复建设;推进电力光纤到户工程,完善能源互联网信息通信系统,在充分利用现有信息通信设施基础上,推进电力通信网等能源互联网信息通信设施建设。

营造开放共享的能源互联网生态体系也是一项重要任务,要建立能源互联网国际合作机制,配合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建立健全开放共享的能源互联网国际合作机制,加强与周边国家能源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推动国内能源互联网先进技术、装备、标准和模式“走出去”。

发展储能和电动汽车应用新模式

当前,电动汽车迅猛发展,国家也不断加大推广力度。对此,《指导意见》指出,要发展储能和电动汽车应用新模式,要鼓励整合小区、楼宇、家庭应用场景下的储电、储热、储冷、清洁燃料存储等多类型的分布式储能设备及社会上其他分散、冗余、性能受限的储能电池、不间断电源、电动汽车充放电桩等储能设施,建设储能设施数据库,将存量的分布式储能设备通过互联网进行管控和运营;推动电动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在储能电站等储能系统实现梯次利用;促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能量和信息的双向互动,应用电池能量信息化和互联网化技术,探索无线充电、移动充电、充放电智能导引等新运营模式;积极开展电动汽车智能充放电业务,探索电动汽车利用互联网平台参与能源直接交易、电力需求响应等新模式;发展新能源+电动汽车运行新模式,充分利用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资源,在城市、景区、高速公路等区域因地制宜建设新能源充放电站等基础设施,提供电动汽车充放电、换电等业务,实现电动汽车与新能源的协同优化运行。

要发展能源大数据服务应用,实施能源领域的国家大数据战略,积极拓展能源大数据的采集范围,逐步覆盖电、煤、油、气等能源领域及气象、经济、交通等其他领域;实现多领域能源大数据的集成融合;鼓励能源生产、服务企业和第三方企业投资建设面向风电、光伏等能源大数据运营平台,为能源资源评估、选址优化等业务提供专业化服务。

针对推动能源互联网的关键技术攻关,《指导意见》指出,要支持直流电网、先进储能、能源转换、需求侧管理等关键技术、产品及设备的研发和应用;推广港口气化、港口岸电等清洁替代技术;加强能源互联网技术装备研发的国际化合作。

原标题:能源互联网是推动能源革命的重要战略支撑——解读《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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