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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环保厅拟审批3个电力项目:2个水电、1个风电

2016-03-23 07:4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项目环评风电项目水电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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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云南省德钦县永芝河二级水电站工程

建设地点:德钦县云岭乡永芝村

建设单位: 德钦县鸿鑫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永芝河二级水电站工程为低坝引水式电站,开发任务以单一的水能发电为主,库区具不完全日调节性能。电站枢纽建筑物主要由拦河坝、引水隧洞、调压井、压力钢管、地面厂房(主、副厂房)、升压站等组成。电站设计水头244m,设计引用流量20m3/s,装机容量40MW,保证出力1.0513万kw,年利用小时4514h,年发电量1.8057亿kw.h,工程总投资26364.490万元,静态投资24816.40万元。电站厂址(N28°11′55.97″,E98°51′44.87″)位于澜沧江右岸,电站距云岭乡14km,距德钦县城46km。工程总工期为30个月。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拟建工程位于“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白茫——梅里雪山片区的梅里雪山景区一般保护区范围内,工程临时占地将在施工期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工程的建设对遗产地生态景观的影响不大,不会对遗产地造成较大的视突兀。建设规模较小,亦不会造成动植物物种的减少; 、距离本工程选址最近的梅里雪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旅游资源为石棺群,离厂房最近距离为2km,本工程对区内旅游资源影响不大。评价范围内无国家级省级重点保护植物,也没有狭域特有植物,工程占地面积小,工程的建设不会造成景区内植被类型及植物物种的减少或消失。评价区内分布有国家Ⅱ级保护野生动物松雀鹰、普通鵟、红隼,1种国家II级重点保护野生哺乳动物,即青鼬,青鼬被IUCN红色名录列为近危(NT)物种。由于工程区内动物分布少,且施工活动对动物物种及其栖息地的影响短暂的,因此工程建设对景区总体影响较小。 、拟建工程位于梅里雪山国家公园传统利用区、一般保护区内。本工程的建设点如厂房、渣场等占地范围内植被覆盖率不高,故工程的建设对梅里雪山国家公园的生态景观影响有限。另外,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严格执行本环评提出的环保、水保及生态保护措施后,工程的建设对梅里雪山国家公园的影响是可控的。 、本次环评认为生态放流专项设施(工程设计溢流坝高程为2164.0m处设置有一根管径为0.5m的生态流放管,以保证多年平均流量的10%,即下泄1.243 m3/s预留生态流量)设置合理可行,但应加装在线监测系统,保障生态流量不间断下放、不受人为控制。永芝河二级水电站工程在下放生态用水后,对坝址下游减水河段的水文情势影响较小。 、施工期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洒水降尘;运行期生活污水通过设置化粪池后用于当地农户做农肥施用。因此工程建设及运行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电站取水坝施工区西南方向最近距离120m处为永芝村居民点,由于距离较近,交通运输扬尘、汽车尾气、交通噪声、交通噪声噪声将对永芝村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工程施工过程中注意洒水降尘,并增加洒水次数,夜间停止施工,永芝村附近的施工区周边设围挡,故施工期废气和噪声对永芝村民产生的影响不大,且影响是短暂的;运行期电站不产生生产废气,对永芝村民无不利影响,厂房机械运行噪声通过衰减后对永芝村的影响不大。 、施工期弃渣堆放至弃渣场,生活垃圾尽可能回收后,不可回收部分集中收集后运至远离地表水的低洼处填埋;运行期电站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减量化、资源化后,不可利用部分集中收集,选择远离地表水体的低洼地进行填埋。施工期机械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废机油统一收集,储存一定量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运行期加强水轮机等运作部件的保养和维护,采用储油桶收集和贮存机组废油及含油废水,通过滤油机处理后回用,不可回用的部分定期送至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固体废物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对施工单位、施工人员进行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设置警示、标志牌;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绿化恢复,并在运输、施工中注意保护野生动植物。 (2)采取避让、减缓措施,将电站建设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降至最小。在考虑地质、地形、水资源较好的前提下,选择占用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较小的方案,尽量减小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方案选取时,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保护环境的意识,尽量避开生态植被良好的地段。对于林木密集覆盖区采取尽量避开的原则,以减少林木砍伐,保护生态环境。 (3)下泄坝址处不少于多年平均流量的10%,即1.243m3/s的生态下泄量,并增设在线监测系统,保证坝下天然河道不断流。 (4)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加强施工管理,保护水环境,避免生活污水直接排放,严禁渣土、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倾倒入河;加强施工期对施工人员的监管,严禁施工人员进行非保护性质的鱼类捕捞。运行期生活污水通过设置化粪池后用于当地农户做农肥施用,不外排。 (5)优选爆破方式,湿法作业,定期检修和保养施工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水泥采用封闭运输;在靠近居民区的地方设置减速慢行的标示牌,减速慢行;采取通风、防尘措施,场内交通道路要定期洒水;在靠近永芝村的施工区域周围设置临时围挡;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根据施工工艺特点做到“闹静分开”,分贝较高的噪声源应布置在生活营地的远端,并禁止夜间作业;厂区进行绿化,选用当地乔木树种等措施。 (6)弃渣运往渣场堆放,严格落实水保报告提出的措施;施工期、运行期对收集的生活垃圾进行资源化、减量化后运至远离地表水体低洼处进行填埋。

公众参与情况:

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建设单位进行了第一次、第二次张贴告示,在两次张贴告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没有接到任何电话,也没有收到任何电子邮件传递或其它相关的的公众意见。2015年4月建设单位完成了调查表的发放和回收公众意见。公众参与共发放调查问卷64份,其中团体部分14份,个人50份,回收率均为100%;所有被调查对象均支持或赞成本工程的建设。针对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和对项目建设的意见或建议,本评价都进行了采纳和回应,并将建议作为对策措施反映在本报告中。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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