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火电火电动态评论正文

【深度】煤电“大刹车”政策利弊分析

2016-03-25 08:02来源:北极星电力网作者: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关键词:火电火电项目火电建设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事件回顾: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特急文件,督促各地方政府和企业放缓燃煤火电建设步伐,取消、缓核、缓建一大批煤电项目。

其中,

被取消的:不具备核准条件的煤电项目。其中包括:1、2012年及以前纳入规划的未核准煤电项目必须取消。相应规模滚入当地未来电力电量平衡,待2018年后结合电力供需情况再逐步安排。2、其他不具备核准(建设)条件的煤电项目鼓励取消。

被暂缓核准项目的:电力盈余省份煤电项目2017年前(含2017年)暂缓核准除民生热电外的自用煤电项目(不含国家确定的示范项目)。

这些省份包括:黑龙江、山东、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福建、湖北、河南、宁夏、甘肃、广东、云南等13省(区)。

缓建项目的:电力盈余省份的自用煤电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2017年前应暂缓开工建设;正在建设的,适当调整建设工期,把握好投产节奏。

这些省份包括:黑龙江、辽宁、山东、山西、内蒙古、陕西、宁夏、甘肃、湖北、河南、江苏、广东、广西、贵州、云南等15省(区)。

相关新闻:【重磅】火电遭遇“当头棒喝”:13省暂缓核准项目、15省缓建(附火电大跃进路线图)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火电查看更多>火电项目查看更多>火电建设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