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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中电国际2015年:22个电力项目核准、在建 装机情况等(附文)

2016-03-28 11:22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中电国际电力项目火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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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燃料成本

二零一五年,本集团火电业务的平均单位燃料成本约为每兆瓦时人民币145.36元,较上年度的平均单位燃料成本每兆瓦时人民币189.50元下降约23.29%。

单位燃料成本下降主要是由于回顾年内煤炭价格持续下降,本集团的大容量发电机组节能优势显现,以及我们致力强化煤炭价格管理。单位燃料成本下降抵销了火电上网电价下调的不利影响,并使本集团的火电业务边际利润持续提升。

本集团持续推动设备技术升级改造,降低煤耗;把握市场机遇,调整採购结构和库存;强化内部管理,提升热值、优化运行,以控制整体燃料成本。

供电煤耗

二零一五年,本集团平均供电煤耗率为307.08克╱千瓦时,较上年度下降3.83克╱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準煤约160,000吨。

本集团近年来大容量、高参数发电机组陆续投产,节能优势显现,使供电煤耗降幅明显。

二零一五年经营业绩

二零一五年,本集团净利润约为人民币5,329,598,000元,较上年度增加约人民币1,687,066,000元。其中扣除出售上海电力部分权益的一次性除税后收益约人民币827,207,000元后,火电业务为主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2,541,630,000元,而水电及风电业务为主的净利润则约为人民币1,960,761,000元,彼等各自佔净利润总额的贡献比率为56%比44%(二零一四年:64%比36%)。

与二零一四年相比,净利润增加主要是由以下因素所致:

• 煤炭价格及供电煤耗下降,推动售电单位燃料成本大幅下降每兆瓦时人民币44.14元,节省经营开支约人民币1,800,117,000元;

• 出售40,173,628股上海电力股份的一次性收益约人民币1,175,193,000元(除税及相关出售成本前);

• 水力发电和售电的除税前利润增加约人民币627,313,000元(包括相关清洁能源增值税煺税增加约人民币109,113,000元);及

• 因关停已过时之火力发电机组,获政府补助金约人民币180,000,000元。

然而,于回顾年内部分利润增幅被下列各项因素抵销:

• 火电平均上网电价较上年度下降,影响收入减少约人民币250,481,000元;

• 因增加新发电机组数量,导致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增加约人民币213,592,000元;

• 因增加新发电机组数量而增加服务员工人数,导致员工成本增加约人民币331,972,000元;及企业所得税支出增加约人民币563,211,000元,其中包括因出售上海电力部分权益的一次性收益而引致之相关税项支出约人民币279,964,000元。

收入

本集团的收入主要为售电收入。二零一五年,本集团录得收入约为人民币20,196,670,000元,较上年度的约人民币20,447,151,000元减少1.23%。收入减少主要是受政府政策下调火电上网电价所影响,但本集团通过落实环保电价、争取直供电量及发展新机组等措施,弥补电量需求增幅下滑和电价下调产生的收益缺口。

分部资料

本集团现时达到香港财务报告準则第8号量化门槛要求的呈报分部被识别为「生产及销售火电」及「生产及销售水电」。儘管「生产及销售风电」并未达到对呈报分部所要求的量化门槛,由于营运总决策者视此分部为潜在增长业务,并预期会逐渐为本集团未来的业绩作出更大的贡献,因而密切监察此分部,管理层认为自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叁十一日止年度起此分部须予以独立呈报。

经营成本

本集团经营成本主要包括火力发电的煤炭燃料成本、发电机组及设施的维修和保养开支、折旧与摊销、员工成本、消耗品及其他经营开支。

二零一五年,本集团的经营成本约为人民币13,743,347,000元,较上年度的约人民币14,706,906,000元下降6.55%。下降的主要塬因是由于煤炭价格下跌及新大容量环保机组投产使供电煤耗下降而减少。本集团同时在资本性支出及经营性支出上建立良好的控制机制,对各项支出进行严格监控,以提高本集团的利润及竞争力。

燃料成本为本集团最主要的经营成本。二零一五年,本集团的燃料成本约为人民币6,141,811,000元,佔经营成本总额44.69%,并较上年度的约人民币7,941,928,000元下降22.67%。

经营利润

二零一五年,本集团的经营利润约为人民币7,861,789,000元,较上年度的经营利润约人民币5,889,793,000元增加33.48%。

财务费用

二零一五年,本集团的财务费用约为人民币2,238,296,000元,较上年度的约人民币2,366,120,000元减少5.40%。本集团不断加强资金管理,以提高资金的周转和使用效率,积极置换高息贷款,令平均利率水平降低,提前锁定匯率变动风险,避免因人民币贬值出现匯兑损失。加上于回顾年内,本公司所发行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140,000,000元之五年期的可换股债券,已获债劵持有人悉数行使换股权,故债务水平进一步减少令财务费用开支下降。

应佔联营公司业绩

二零一五年,应佔联营公司利润约为人民币740,551,000元,较上年度的应佔利润约人民币640,374,000元增加利润约人民币100,177,000元或15.64%。利润上升主要是由于一家联营公司常熟电厂的盈利贡献有所提高。

应佔合营公司业绩

二零一五年,应佔合营公司利润约为人民币146,114,000元,较上年度的应佔利润约人民币86,270,000元增加利润约人民币59,844,000元或69.37%。利润上升主要是由于一家合营公司新塘电厂的盈利贡献有所提高。

税项

二零一五年,本集团的税项支出约为人民币1,223,426,000元,较上年度的约人民币660,215,000元增加约人民币563,211,000元。增加的主要塬因是由于本集团于二零一五年五月在公开市场上出售40,173,628股上海电力股份,除税及相关出售成本前收益约人民币1,175,193,000元,引致相关税项支出约人民币279,964,000元。除此之外,所得税支出相对增幅较大,主要是因经营利润增加,以及由于上年度本集团一家附属公司获得投资税务抵免约人民币67,408,000元,但年内并无获得该等相关税务抵免。 32

本集团一家于二零一一年开业的附属公司享有两年所得税豁免以及随后叁年享有50%的所得税率宽减(即12.5%)直至二零一六年。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叁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两家附属公司拥有投资税务抵免(「税务抵免」),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89,308,000元(二零一四年:人民币177,892,000元),其中人民币102,573,000元(二零一四年:人民币79,124,000元)已自该些税务抵免授出后用于抵免其所得税支出。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叁十一日,税务抵免乃按本集团火力发电业务中使用的特定环境保护、节水节能、安全性优化设备的购买价10%计算。税务抵免于实现时会被确认为当期所得税减免。税务抵免于当年的未使用部分可在不超过五年的时间内结转。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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