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火电煤气能源政策正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进一步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全文)

2016-03-31 08:52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煤炭行业煤矿企业煤矿安全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四、强力推进煤矿淘汰退出

各地区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为契机,积极引导灾害严重、资源枯竭、赋存条件差、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尽快退出,在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方案中明确淘汰退出矿井名单。各省级煤矿安监局要按照新修订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6号),严格煤矿安全许可,注销到期不申请延期煤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在规定工期内未完成建设的煤矿整合技改资格。

五、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区要严厉查处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和技改整合矿井利用老系统非法出煤等行为的煤矿,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对拒不整改的,提请地方政府依法实施关闭;对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层越界的煤矿,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改,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要定期公布违法违规生产建设、瞒报谎报事故、重大隐患不整改、严重超能力超强度生产和发生重特大事故等煤矿企业“黑名单”,实施部门联合通报、联合惩戒,倒逼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六、深入推进煤矿“四化”、“四减”

各地区要积极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推进掘锚一体化掘进工作面示范工程、自动化采煤工作面示范工程建设,推动中小煤矿机械化改造,推行无人值守和远程监控。督促井下作业人数多的煤矿企业优化生产系统,减少生产水平,减少同时生产的采区和工作面个数,减少井下作业人员。开展“学规程、查隐患、保安全、提水平”活动,督促所有煤矿企业按照新修订的《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要求对标整改。

七、持续强化煤矿安全基础管理

各地区要督促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标准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安全投入到位;加强生产技术和现场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推进达标升级;强化安全培训教育,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着力加强区队班组建设,学习借鉴“白国周班组管理法”、“三无”(无“三违”、无隐患、无事故)班组建设等经验,落实班组长遇到险情第一时间组织撤人措施。

八、加大事故警示教育力度

各地区要进一步强化落实事故通报、警示、约谈和督办四项制度;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总结事故教训,并组织召开警示教育现场会;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后,要及时主动公开事故调查报告,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对事故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约谈力度,督促设立事故警示日。各煤矿企业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定期组织职工观看煤矿典型事故案例,及时传达警示信息,认真细致地向矿工解说事故发生的原因、产生的严重后果和防范措施,提高警示教育效果,真正做到“一矿出事故、万矿受教育”。

请各省级煤矿安监局迅速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煤矿企业,并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2016年3月28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煤炭行业查看更多>煤矿企业查看更多>煤矿安全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