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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亿元风电项目停摆谁来担责?

2016-04-13 15:48来源:法治周末作者:董彦岭关键词:风电项目弃风限电国家电网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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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去年甘肃省酒泉市有接近四成的风力发电设备被限制使用,耗资千亿元打造的全国首个大型风电示范基地,大量设备只能在戈壁上晒太阳。昔日“陆上三峡”,今成“弃风大省”,这种现象在内蒙、新疆、吉林等地也同样存在。

在大气治理日益严峻、清洁能源替代火电已成大势的情况下,大量清洁能源却无法投入正常使用,直接原因有两个。一是风电基地建设与远程电网建设的脱节,风电基地建设项目审批下来了,而远程电网建设没有审批下来;二是风电生产和风电使用的脱节,风电基地的甘肃等省份一厢情愿地认为缺电的湖北、江西等省份应该输入自己的风电,而缺电省份则更愿意安排新上煤电项目。

国家电网方面认为,负责新能源规划审批的国家能源局审批太慢,造成新产出风电多数无法驳入远程电网。国家能源局解释称,风电发展须立足就地消纳,否则各地就可能盲目上项目,造成严重浪费。甘肃等风电大省认为,风电应该是“大基地、大联网”;湖北等省则认为煤炭价格低,电价低,使用更方便。

总而言之,在发展风电这个问题上,既有部门间的扯皮,也有地区间的扯皮,说到底是因为统筹不足,部门和地区间的利益没有得到很好的平衡。但让人匪夷所思的是,现在很多省份还在申报新的风电项目

上千亿元的风电基地停摆,直接经济损失160多亿人民币,这个单到底应该由谁来买?像这种耗资巨大而又建成停摆的事件真的就无可追责了吗?很显然不是。

首先地方政府难逃其咎。据报道,国家能源局明确表示,甘肃建立风电基地的前提是就地消纳,最多在西北地区消纳。而在明知西北地区电力消纳能力有限,而用电市场及远程电网建设都存在不确定性的背景下,甘肃酒泉方面仍然提出要建设千万千瓦的风电基地(现在也只有300千瓦就已经大大过剩)。其追求政绩、盲目上马项目的责任无可推卸。

而湖北、江西等缺电省份,在环境保护压力巨大,在有外部清洁电力可以输入的背景下,仅仅因为煤电便宜,仍然大上煤电项目,去年两省核准煤电项目就超过了酒泉地区风电装机总量。其缺乏大局观和长远眼光是不言而喻的。

此外,还应向能源管理部门追责。国家能源局虽然说过甘肃当地能就地消纳才批准建立酒泉风电基地,而国家电网在项目论证中也向甘肃能源局提出,当地不可能消纳基地发电量。也就是说能源管理部门明知项目建成可能会导致风电停摆,却批准了该项目,作为主管部门算不算失职?而核准了项目而又没有同步批准远程输电线路的建设,又算不算失职?另外,国家能源管理部门明明知道大量的清洁能源产能在闲置,不去批远程电网建设,却去批准这些煤电项目,算不算失职呢?国家能源局近期紧急叫停甘肃、吉林等地的新增新能源项目建设,说明其可以有效行使批准权限。那么前期项目审批放水,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应不应该担责呢?

追责归追责,问题还是要解决。千亿风电基地停摆,发出了强烈的警示信号:既要发展又要绿色,发展理念已经改变,发展模式不能再原地踏步,需要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

基于环境治理的重要性,能源项目首先必须统筹规划,全国一盘棋,不能再把能源项目当作刺激经济增长的工具,防止新增传统能源项目继续挤占清洁能源的市场空间。能源市场需从目前的割据状态中跳出来,构建全国统一发展的体系。既要讲大局,谋长远,又要讲实际,讲条件,不能单兵突进。

其次,要互联互通。既然清洁能源的生产地和使用地不一致是一种客观现象,强调清洁能源的就地消纳使用就有问题。清洁能源也需要规模经济,也需要发挥地区优势。“大基地”就需要“大联网”,建立互联互通的全国性输电体系就是一个方向。不然,清洁能源产地优势发挥不出来,电力缺乏的省份还要靠煤电来满足需要,环境保护目标就难能实现。

最后,还要平衡利益。地方治理机制需与环境治理尽可能匹配,充分考虑涉及新能源生产和使用各地区各方面的诉求,有效平衡各方利益。建立跨区域的能源建设、利用和分配模式,解决行政区域对环境治理的制约性,在算地方经济账时也算算环境治理的大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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