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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超低排放呼唤科学评价体系 湿式电除尘需重新审视

2016-04-18 10:17来源:中电新闻网作者:冯义军关键词:超低排放燃煤电厂煤电机组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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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验收机制需要规范完善

“实现超低排放改造后,排放监测和监测规范的制定是当前煤电领域的一个重大课题。问题在于现在电厂的在线污染物排放浓度测量仪表很难满足测量超低排放的精度要求。”毛健雄在上述会议上提出。

电厂现在在线烟尘测量仪表的满量程为200毫克/标米,其测量精度在10毫克以下为盲区。因此,在毛健雄看来,原来的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检测技术规范(试行)》需要修订以使其符合连续检测超低排放的要求。

“目前,国内低浓度、高湿度烟气条件下的烟尘、PM2.5等测试方法尚需进一步完善,部分测试数据偏差较大。”郦建国对于超低排放的监测也认识深刻。郦建国在上述会议上建议,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燃煤电厂烟气超低排放相关标准及低浓度烟尘测试标准。

对已投运的超低排放项目,郦建国建议应该加强跟踪、调研,分析典型成功案例的技术优势,总结经验;剖析典型问题案例的问题根源,防微杜渐。同时,郦建国提出应该出台超低排放机组验收规范、装置稳定性评估指南等,进一步加强对投运设备的跟踪评价和稳定性评估,建立环保设备信用档案和环保设备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对于运行效果好、性能稳定的精品工程项目的供货厂家,在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招标时可优先考虑。

相关环保专家针对目前超低排放的个别问题建议:“提高环保市场准入门槛,同时加强环保执法,建立成套设备评价标准,并通过制定市场指导价、最低价等方式规范市场环境,杜绝恶性、超低价竞争。”预计2016年和今后煤电将长期处于较低负荷运行的状态,毛健雄提出,如何保证低负荷下的各项超低排放和供电煤耗达标,这是广大煤电企业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重大课题。

“目前对煤电超低排放改造的要求,多是以行政文件要求为主,尚缺乏标准、法律方面的保障。”魏毓璞表示。

原标题:行业观察丨煤电超低排放呼唤科学评价体系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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