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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十三五规划:推进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 开发风能和地热能(全文)

2016-04-21 12:15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能源十三五规划热电联产广州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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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安全洁净利用水资源

一、完善供水保障体系。(一)着力调整水源供给结构,建成广州北江引水、北部水厂一期、牛路水库等饮用水工程,建设万绿湖引水工程,推动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及南沙万顷沙水厂建设。充分利用外调水,保障南沙等重点开发地区供水。(二)建立应急供水水资源调度机制,完成中心城区与从化、增城、番禺等区供水联网,逐步建立起全市分片联网、互为备用的一体化供水格局。(三)推进市内重要支流和城市水体水质好转,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三类,地下水水质维持稳定,实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做好流溪河、增江、沙湾水道、东江北干流等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全市供水安全。

二、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一)加大城市径流雨水源头减排的刚性约束,优先利用自然排水系统,建设生态排水设施,充分发挥城市绿地、道路、水系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在新(扩、改)建区实施雨污分流,实行雨洪资源利用、再生水利用。(二)完善农田水利设施,进一步改善河湖水生态系统,加快生态调蓄湖、湿地公园建设,提高城市蓄水、渗水、排水防涝功能。(三)加强排水管网提标改造,完成对中心城区重点易涝区域排水系统改造,有效解决街区内涝问题。到2020年,全面建成主要江河防洪(潮)减灾体系。

第三节 构建清洁高效安全能源保障体系

一、调整和优化能源利用结构。(一)推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实施煤电环保升级改造行动计划,淘汰分散式落后燃煤锅炉和落后机组,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按照“超洁净排放”标准推进本地骨干支撑电源建设。到2020年,电力装机容量将达到1000万千瓦以上,电力自给率力争提高到45%以上。(二)加快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推广利用。积极拓展天然气气源,统筹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分布式能源站建设,积极推进黄埔、花都、增城、广州开发区等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冷热电三联供的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加快天然气工商业、服务业等领域推广利用,着力增加天然气居民用户数量,完成管道燃气三年发展计划,有条件的区实现全覆盖。到2020年,天然气年消费量力争达到60亿立方米,管道燃气覆盖率达到80%以上。(三)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全面落实太阳能开发利用扶持政策,加大财政性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利用厂房屋顶资源开展太阳能综合利用,建设一批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项目。推进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开发风能和地热能。到2020年,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20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40万千瓦。

二、加快能源配套设施建设。(一)建设广州南沙天然气应急调峰气源站及配套码头,建立和完善天然气多级应急储备设施体系,鼓励发展企业商业天然气储备。(二)推进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四期工程建设,提升主干管网接收输配能力和管道覆盖率。(三)加快推动电动汽车配套充电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天然气加气站设施建设。(四)结合区域产业布局,加快推进集中供热项目配套热力管网建设。

三、提升电力安全保障水平。(一)加强电网统一规划,合理分层分区,形成结构清晰、运行灵活、结构合理、适应性强的网架结构。建设智能电网,提高电网效率和供电可靠性。(二)加强输电主干网架建设。适度超前做好全市500千伏、220千伏输电主干网架建设工作,满足大规模电力交换、电力供应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三)加快完善配电网和农村电网。重点推进外围新区及产业集聚区配套电网建设、老城区电网改造和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保障城镇化快速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电力供应。(四)加强“西电东送”主通道建设,提高电力输送能力。到2020年,新建(扩建)变电站93座,新增变电容量2495万千伏安,新增输电线路1850千米。

四、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一)根据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精神,研究制定广州市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在广州开发区开展配电和售电改革试点,同步实施配电网升级改造。(二)多途径培育售电市场主体,鼓励符合条件的高新产业园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符合条件的发电企业等社会资本投资和组建售电主体。支持售电主体从单一售电向能源综合服务商转变,最大限度降低成本和价格。(三)组建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电力、油品、天然气、可再生能源等交易在内的能源交易,逐步向用电权、发电权、碳排放权、能源期货交易等领域拓展。(四)建设从化明珠工业园和中新广州知识城联网型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建立容纳高比例波动性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发配储用一体化微电网系统,探索微电网服务的新型商业运营模式。

五、加强能源通道安全保护。(一)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提升电网抗风险能力。(二)构建能源通道安全保护长效机制,加强油气管道保护,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能源通道安全可靠运行。

第四节 落实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

一、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建立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分解落实督导机制,健全能源消费目标责任制和奖惩机制。完善节能标准体系,健全节能低碳产品和技术装备推广机制,强化节能评估审查和节能监察。到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7000万吨标准煤以下,煤炭消费量控制在2395万吨以下,万元GDP(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至0.28吨标准煤以下。

二、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创新水资源管理模式和量化水资源管理体系,节约利用水资源。到2020年底,全市可供水量74.9亿立方米,供水能力提高到1186万立方米/日,外调水量430万立方米/日,万元GDP水耗不高于35立方米。

三、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开发强度双控。在全市建设用地1844平方公里总规模基础上,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追加建设用地规模供给量,保障重点功能区土地开发需要。到2020年,土地开发强度在28.2%以内。科学安排各类建设用地供应节奏和时序,适当增加现代服务业发展用地、公共绿地,保障工业用地适度比例。

第五节 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一、完善现代粮食流通产业体系。(一)依托南沙和黄埔港区,按照“粮食专用码头+粮食加工中心+粮食物流园区”模式,构建多层次粮食市场交易平台。(二)推进粮食仓储现代物流设施建设,实施“粮安工程”建设规划,构建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粮食仓储体系。到2020年,新增粮食仓容100万吨。(三)大力培育粮食主食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推进南沙、东部等若干个粮食储备加工中心建设。(四)鼓励粮食企业与粮食产区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引导有条件的粮食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合作,拓展“引粮入穗”渠道,提升粮食产销合作水平。

二、保障粮食储备安全。(一)全面落实市、区两级粮食储备规模,优化储备粮品种结构,建立健全储备粮政策体系,吸收社会优质资源充实储备力量,市本级粮食储备规模达到全市总规模50%以上。(二)加强粮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建成1个国家级,5个区级粮食检验中心,构建“市—区—库”三级检测检验体系,强化第三方检化验运作机制,确保储备粮油质量安全。(三)完善储备粮轮换机制,强化绩效评价,加强粮食储藏科技创新,促进绿色储粮技术应用,确保全市储备粮安全。

三、加强粮食应急体系建设。(一)构建可靠、高效的现代粮食应急保供体系,完善粮情监测预警机制,新建50个粮情监测信息网点。(二)加快推进粮食应急网络建设,改扩建若干军粮保障中心,新建100个粮食应急保障网点。(三)定期组织粮食应急演练,提升应急状态下粮食保障快速反应能力。

第十九章 完善人口战略,促进人口可持续发展

落实中央关于大城市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的要求,以控制人口规模、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为重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有序推动来穗人员市民化,建立与超大城市功能定位和承载力匹配的人口服务管理机制,促进人口均衡可持续发展。

第一节 促进人口总量适度和布局均衡

一、明确全市人口规模合理区间。(一)根据全市土地、水、生态等自然承载力因素,经济发展因素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住房建设等基本公共服务提供能力、垃圾处理能力等社会因素,动态分析我市实有人口的适宜承载能力。(二)加强人口战略研究,制定全市人口中长期规划,在适宜承载能力与确保城市活力之间找到平衡点。(三)到2020年,全市户籍人口控制在920万人以内,常住人口控制在1550万人以内。

二、促进人口合理分布和有序流动。(一)结合各区功能定位进行人口布局分类指引,加快外围新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引导中心城区人口向外围新城疏解,形成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的人口空间格局。(二)增强产业发展对人口发展的带动作用,推动低端劳动密集型等产业有序转移,带动就业人口同步转移。(三)强化区域合作对分流人口的作用,探索建立珠三角及其周边城市人口调控协调机制,依托共建产业园区等载体,渐次有序引导人口随产业外迁向珠三角及周边城市转移。

第二节 优化人口结构

一、改善户籍人口素质和结构。(一)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调整完善人口准入条件和优化入户申办流程,大力吸引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落户。(二)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落实国家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制机制。继续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控。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加强对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偏高问题的综合治理,促进人口性别比均衡。(三)同步提高妇幼保健等公共服务的服务能力和质量水平。

二、推进外来常住人口素质提升和结构优化。(一)制定科学合理的来穗人员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强人力资源配置引导和就业信息发布,提高非户籍常住人口与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的匹配度。(二)结合促进来穗人员融入城市,提高常住人口的文明程度和综合素质。

第三节 完善人口服务和管理

一、完善人口调控体系和管理手段。(一)健全人口调控政策体系,统筹完善与人口相关的计生政策、入户政策、居住证政策、基本公共服务政策、人才激励政策、产业政策、创业就业政策。(二)建立健全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度,完善实有人口动态采集更新机制,提升人口基础信息采集率、准确率,掌握人口变化动态,加强人口数据统计分析。(三)依托市级政府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完善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全员人口信息库,以及人口综合信息服务管理平台。(四)加强外国人管理。

二、改善常住人口服务。(一)合理界定基本公共服务的项目标准、对象范围,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公平性,确保底线民生。科学测算人口总量刚性增加和结构变化对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二)合理制定优质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式,充分发挥其导向性作用。(三)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关注妇女儿童身心健康,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权益,改善儿童成长环境。(四)加快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实现残疾人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五)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陶冶协作互动,严厉打击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

第四节 应对人口发展突出问题

一、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一)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二)推动养老综合服务业改革,重点在服务社会化、医养融合发展、深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等方面改革。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业与健康服务业融合发展,提供差别化的养老服务产品,发展养老金融。(三)发展普惠性老年健康医疗福利,出台社会医疗保险支持养老政策,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和多样化保险产品。(四)增加财政投入,加强养老护工培训,完善生活起居、康复护理救助等面向老年人的无障碍公共设施,逐步提高老年优待水平。(五)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举办各类老年大学,积极推动老年文教体育事业发展。(六)跟进国家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支持低龄健康老人继续为社会贡献经验,加强老年人力资源开发。

二、完善全面两孩政策配套措施。(一)科学评估我市符合“全面两孩”政策人群的生育意愿、生育能力和生育水平,积极应对出生人口增加,科学预测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管、教育等相关公共服务需求,加强儿科医疗人才储备,相应增加供给保障和提高服务水平。(二)大力支持家庭服务业发展,探索设立公共育儿设施,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孕产妇护理、婴幼儿托管等相关领域提供公共服务,让政策人群想生、能生、敢生。

三、稳步推动来穗人员市民化。(一)进一步调整完善积分制入户政策,促进长期在穗就业和居住的来穗务工人员落户。(二)建立以居住证为载体、以积分制为办法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三)切实保障来穗务工人员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免费义务教育的权利,逐步完善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前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的招生和教学。(四)推动保障性住房覆盖范围向来穗务工人员延伸,重点解决来穗时间长、就业稳定、对广州贡献大的部分来穗人员住房问题。(五)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争取国家在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城镇建设用地新增指标与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挂钩、中央基建投资安排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上予以政策支持。

第二十章 提高就业质量,促进居民收入同步增长

落实《广州市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努力开拓就业渠道,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加大就业工作在政府绩效考核中的比重。千方百计提升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与经济增长的良性互动。

第一节 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

一、增强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中小微企业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一)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的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以及具有成本优势的制造业。(二)加大财政、金融等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三)建立带动就业评估机制,优先安排同等条件下对创造就业岗位多、质量好的项目。(四)“十三五”期间,力争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累计达100万以上。

二、强化产业转型对劳动质量的提升作用。(一)加快发展符合我市产业转型升级要求的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等,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机会。(二)充分挖掘“互联网+”等新兴产业吸纳就业的潜力,满足高素质人才就业需求。(三)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提高其就业能力和适应性。

三、扩大公益性工作岗位对就业特困人员的帮扶渠道。加大公共投资对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增强对农村转移人口、城镇困难人员等群体的就业扶持,以及对残疾人、零就业家庭等群体的就业援助。

四、建立健全创业服务平台。(一)打造众创空间,推广创业孵化模式,建设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园等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二)加快健全创业带动就业机制,大力推进个人自主创业,重点扶持智力型、技能型创业,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税费减免等创业扶持政策。(三)利用平台的辐射带动和信息服务,帮助引导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第二节 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

一、建设终身职业培训体系。(一)适应经济转型升级需要,大规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和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等,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二)定期开展培训需求调查,发布培训需求目录,大力推行订单式培训、定岗培训、定向培训等培训模式,提高职业培训针对性。(三)鼓励和引导行业和企业开展在职培训,加强校企合作培训,大力支持企业现代学徒制培训,推进公益性、开放性实训基地建设,努力形成企业为主导、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职业培训格局。(四)健全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全面实施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打破市内市外、城乡户籍的限制,实施不分户籍、终身补贴的均等化劳动力技能培训制度。“十三五”期间力争完成各类劳动者职业培训150万人次,其中来穗务工人员职业培训25万人次。

二、做好促进就业的政策衔接。(一)完善灵活就业认定和灵活就业人员扶持等相关政策规定,引导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保险,增强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促进劳动力在区域、行业、企业之间自由流动。(二)完善职称评定制度,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继续推行专业技术职称、技能等级等同落户挂钩。到2020年,全市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5年。

第三节 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一、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发展。(一)制定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出台扶持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政策。(二)积极稳妥推进人力资源市场统筹整合,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三)打造人才资源服务产业园,集聚各类人力资源服务商,完善产业链,提供优质、便捷和全面的人才服务。(四)整合资源,推动校地合作,加强人才创新能力培养开发。

二、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完善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目标考核机制、激励机制。(二)完善并落实工资支付规定,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工资保证金和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保障劳动者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报酬。(三)积极开展规范企业用工管理专项行动,改进和加强对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管理和服务。(四)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作用,将劳资纠纷预防化解和处置工作前移,健全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改革,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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