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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十三五”充电设施发展需求预测(附专项规划全文)

2016-04-25 09:17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关键词:充电设施充电接口电动汽车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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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力推进城际快充网络建设

依托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加水区)、收费站停车位及其他可利用场地,建设城际快充网络。优先推进沈海、京福、福银、厦蓉、泉南、长深高速及平潭连接线的城际快充网络建设,并实现区域间互联;适时推进宁上、莆永、宁东、沙厦等高速路网的城际快充网络建设;2020年底前形成覆盖全省高速公路城际快充网络,满足电动汽车城际、省际出行需求。

(六)推进景区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

在南平武夷山风景名胜区、三明泰宁风景旅游区、福建土楼(永定˙南靖)旅游景区、宁德屏南白水洋˙鸳鸯溪旅游景区、泉州市清源山风景名胜区、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漳州东山风动石旅游区、古田会议会址红色文化旅游景区等省内知名景区优先推进景区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

(七)同步构建充电智能服务平台

各省级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充电基础设施产品技术标准,开展其准入管理、互操作性的产品检测与认证。以地市级为单位,推动引入充电设施信息服务平台运营商,构建地市级乃至省级的信息服务平台,统一信息交换协议,有效整合不同企业和不同城市的充电服务平台信息资源,提高充电基础设施的利用率和有效覆盖面。

二、加强配套电网保障能力

(一)加强配套电网建设

各地要将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纳入当地配电网专项规划,并与其他相关规划相协调,在用地保障、廊道通行等方面给予支持,切实做到“设施建设、电网先行”。电网企业要加强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保障充电基础设施无障碍接入,确保电力供应的“畅通无阻”,满足充换电设施运营需求。

(二)完善供电服务

电网企业要为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条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提高效率,限时办结,加强效率监督和问责。充电基础设施产权分界点至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由电网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行维护,不得收取接网费用,相应资产全额纳入有效资产,相应成本据实计入准许成本,通过电网输配电价回收。

三、加快标准完善与技术创新

(一)加快推进充电标准化工作

贯彻国家颁发的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等标准,积极推进充电接口互操作性检测及服务平台间数据交换等标准的实施,开展已有充电基础设施改造,加快实现充电标准的统一,实现不同厂商充电设备与不同品牌电动汽车之间的兼容互通。进一步抓好充电基础设施相关工程建设标准与管理规范,以及计量、计费、结算等运营标准与管理规范。进一步开展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设置场所消防等安全技术措施的研究,及时制修订完善相关标准。规范设置充电基础设施的道路交通告示标识。

(二)积极支持关键技术的研发应用

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加快高功率密度、高转换效率、高适用性、无线充电、移动充电等新型充换电技术及装备研发。加强检测认证、安全防护、与电网双向互动、电池梯次利用、无人值守自助式服务、桩群协同控制等关键技术研究。依托示范项目,积极探索充电基础设施与智能电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智能交通融合发展的技术方案。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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