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火电火电动态政策正文

山东能源监管办电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规定

2016-05-09 16:52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生产安全山东能源监管办电力安全事故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北极星火力发电网记者获悉山东能源监管办颁布了电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规定,如下:

各电力企业:

为加强电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规范电力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我办组织制定了《山东能源监管办电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规定》,现予以印发,请参照执行

山东能源监管办电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电力设各事故、电力安全事故的报告,规范电力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防 止和减少电力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电力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电力设各事故和电力安全事故。按照《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电力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电力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电力设各事故、电力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四条 山东能源监管办接到事故报告后9应当立即核实有关情况,并按下列规定报告:

(一)对一般事故,山东能源监管办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以电话和书面报告国家能源局;

(二)对较大以上事故,山东能源监管办接到事故报告后30 分钟内电话报告国家能源局,1小时内书面报告,同时报告省政府,通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第五条 事故发生后,上报事故快报(电力事故即时报告单, 见附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机组容量、变电站容量等基本情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知的电力设各、设施损坏情况,停运的发电 (供热)机组数量、电网减供负荷或者发电厂减少出力的数值、停电(停热)范围;

(五)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电网运行方式、'泼电机组运行状况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七)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快报的内容可以适当简化,具体情况暂时不清楚的,可以先报事故总体情况。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三章 事故调查准备

第六条 接到事故报告后,按下列规定赶赴事故现场:

(一)发生一般事故,山东能源监管办电力安全监管处负责人、相关处室工作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或参加事故救援与前期事故调查;

(二)发生较大事故,山东能源监管办分管负责人、电力安全监管处负责人、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或参加事故救援与前期事故调查;

(三)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山东能源监管办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电力安全监管处负责人、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或参加事故救援与前期事故调查。

第七条 事故发生后,按下列规定组建事故调查组:

(一)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由地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牵头组建调查组,山东能源监管办按有关规定参与调查组;

(二)发生一般、较大电力安全事故、电力设各事故,由山东能源监管办牵头组建调查组,根据事故具体情沉,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员组成,并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三)发生重大电力安全事故、电力设各事故,由国家能源局依据有关规定牵头组建调查组;

(四)发生特别重大电力安全事故、电力设各事故,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牵头组建调查组。

第八条 山东能源监管办牵头组建事故调查组,应向国家能源局呈报《关于成立 ××事故调查组的请示》文件。请示文件应当载明事故基本情况、拟定的调查组牵头单位、调查组组长、调查组组成单位和邀请单位。

第九条 成立调查组的请示文件经国家能源局批准(或领导签字同意)后 ,山东能源监管办向事故调查组各成员单位和邀请单位发出《关于成立 ××事故调查组的函》,函告有关调查事项。

第十条 调查组牵头单位应明确主办人员,由主办人员填写《立案审批表》,报相关领导签署审批意见。

第十一条 调查组牵头单位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制定事故调查工作方案,明确调查组织分工、调查组工作职责、各调查小组工作任务和调查工作要求。第十二条 调查组组长主持召开事故调查组第一次会议。会议通报事故发生基本情况,抢险救援情况,宣布调查工作方案,明确各调查组成员分工和任务,调查组组长对调查工作提出要求。会议形成 《会议纪要》。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电力生产安全查看更多>山东能源监管办查看更多>电力安全事故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