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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下发关于石化公司热电部7号机组执行脱硝上网电价的通知

2016-05-17 09:10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火电脱硝上网电价火电机组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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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天津市下发关于石化公司热电部7号机组执行脱硝上网电价的通知,详情如下:

津发改价管〔2016〕357号

中石化天津分公司、市电力公司:

中石化天津分公司《关于热电部7#机组执行脱硝电价的请示》(中石化股津财〔2016〕122号)收悉。根据国家电价政策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石化公司热电部7#机组脱硝设施运行正常,天津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对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进行了批复(津滨审批环准〔2015〕548号)。自2015年12月28日批复之日起,该机组上网电价加价1分,加价后按照每千瓦时0.3494元执行。

二、石化公司要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监管,稳定在线监测系统,建立运行台帐,确保国家环保电价政策落实到位。

2016年5月3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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