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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关于2016年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有关事项的通知(全文)

2016-06-02 09:54来源:北极星储能网关键词: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增量指标储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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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储能网了解到,日前,深圳市交通运输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人居环境委 市公安交警局发布《关于2016年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为全文:

市交通运输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人居环境委 市公安交警局关于2016年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缓解交通拥堵,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落实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小汽车增量指标由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两类,调整为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三类。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只能用于办理符合《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纯电动小汽车登记,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只能用于办理符合该项规定的电动小汽车登记。

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的申请、配置、使用、管理按照《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和本通知执行,《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本通知不一致的,执行本通知。

二、符合《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单位,一个配置周期内申请增量指标可以获得的申请编码数,在按照该细则第十二条确定规则计算的申请编码数量基础上,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该申请编码只能用于申请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三、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且同时符合《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条件的个人,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1个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一)名下仅有1辆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且名下未持有有效指标以及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的;

(二)名下仅持有1个有效指标,且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以及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的;

(三)仅有1个更新指标的申请资格,且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以及名下未持有有效指标的。

四、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且符合《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条件的个人,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1个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

(一)名下仅有1辆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且该车系使用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登记,同时名下未持有有效指标以及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的;

(二)名下仅有1辆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且该车系于2016年7月31日前使用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登记,同时名下未持有有效指标以及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的;

(三)名下仅持有1个有效的纯电动小汽车指标或仅有1个纯电动小汽车更新指标的申请资格,且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的。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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