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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6—2020年)》(全文)

2016-06-07 08:46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燃煤发电超低排放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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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吉林省印发关于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详情如下: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现将《吉林省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3日

吉林省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6—2020年)

近年来,随着全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居高不下,部分城市重污染天气频发,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吉政发〔2013〕31号),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点时段,重拳治理雾霾,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大气污染治理新成效,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年底前,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各市(州)政府(包括长白山管委会及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政府,下同)所在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分阶段达到292天以上,力争提前一年达到国家目标要求。(详见附件1)

———2017年年底前,松原市、白城市、延边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达到目标要求。

———2018年年底前,辽源市、通化市、白山市达到目标要求。

———2019年年底前,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公主岭市达到目标要求。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1.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按照燃煤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规划要求,限制煤炭消费总量,逐年减少煤炭使用量,逐步降低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2017年年底前,全省煤炭年消费总量控制在1.2亿吨以内,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

2.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推广风电、天然气、太阳能、生物质、地源热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动能源结构调整。以实施 “气化吉林 ”工程为抓手,加快推进长输管道、储气库、城市管网、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CNG/LNG)场站建设。2020年年底前,力争实现县级及县级以上城市天然气输气管道覆盖率达到100%,各(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城际管网与天然气主干网实现贯通,全省天然气气化率达到80%的规划目标。

3.保障清洁煤炭供应。加强清洁煤供应体系建设,提高煤炭洗选比例,保证清洁煤炭供应。建立清洁煤炭管理信息系统,对供应、储存、配送、使用等环节实行动态监管。按照 “集中粉碎、定点成型、统一配送、连锁经营 ”的方式布设型煤加工销售网点,切实减轻城市城乡结合部原煤散烧污染。2016年年底前,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要建成集中规范的清洁煤炭交易市场、配送中心和销售网络。2017年年底前,各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要建成覆盖城市建成区的清洁煤供应体系。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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