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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桩建设已成制约湖北襄阳新能源汽车推广运用的瓶颈

2016-06-28 08:57来源:襄阳日报关键词:充电站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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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策建议

1.遵守规划,立法保障。严格落实城区电动汽车充电桩布局和建设规划,对充电站布局实行城际综合站与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及快速路旁结合,公交车充电站与公交枢纽站、公交场站结合,公共充电站与城市用地布局结合、与现有加油站和加气站结合、与新建变电站建设结合,物流充电站与物流园区停车场结合。在新建的加油站、加气站旁适当规划预留充电站建设用地。坚持“适度超前、科学布局”原则,使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8,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尽快开展充电桩建设地方立法,从法规层面确保充电桩应建尽建、有效保护。

2.政府主导,公私合营。依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将襄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特许经营权依法授予市公交总公司,并向市公交总公司注入项目启动资金1000万元,推进形成公交总公司+国家电网+社会企业和资本的“1+1+n”建设运营模式。通过建设运营,使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或预留建设充电桩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分别达到100%、10%、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建一座公共充电站;城市新建的小区和公用大型停车场按照20%的比例配置充电桩;将充电桩逐步覆盖到城市中心商务区、宾馆饭店、大型超市、旅游景点、居民小区、公共停车场、立体停车库等,并优惠使用。

3.行政引导,政策扶持。将充电站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在用地指标、土地预留、土地征用、土地供应等方面给予优惠和保障。研究制定财政资金、汉江产业基金用于扶持民用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的办法,对社会力量采取公开招标采购并验收合格的充电设备按照其实际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对于新建和改建的纯电动、混合动力公交车停保场、中心、充电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给予部分贴息;对经营性集中专用充电桩建设以“以奖代补”形式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对个人在购买的停车位建设充电桩给予一定补贴。

4.众筹建桩,激活市场。学习常州经验,紧盯充电桩行业领军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采取ppp模式和众筹建桩模式,通过“场地众筹”“平台众筹”“投资众筹”,实行以提供工作地充电、目的地充电、居住地充电及运营交易监控平台为主体的“三模式一平台”,解决充电桩建设用地、投资、推广、回报和运营等方面的难题。采用“互联网+”的思路,建设智能化充电服务平台,统一信息交换协议,整合不同企业和不同地市的充电服务平台信息资源,实现充电桩无人值守、自助导航寻桩充电、运营状态实时监控、故障自动保障、充电数据自动统计分析等功能,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生态体系。

5.服务优化,宣传造势。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借鉴常州做法,对民营企业投资兴建充电桩达到一定规模的,将原来经过建设、规划、消防、国土、公安、税务各个部门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综合运用多种媒介,加大对电动汽车产业及充电桩建设的宣传力度,使公众充分认识到电动汽车的环保性、经济性、便捷性,促进消费市场发展壮大。

延伸阅读: 【视点】2016年充电桩建设的大规模爆发预示着什么?

原标题:我市需加快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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