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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资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6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印发(全文)

2016-07-13 15:36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燃煤锅炉大气污染防治火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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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有效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要求,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资阳市建成区域内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项目。各县(区)不得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高污染项目。在规定区域新建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行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要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严格环保准入

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进一步完善重点行业准入条件。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投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水、供电。对未开工的违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准入条件、节能环保要求或相关手续不全的违规在建项目,一律停建。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快编制已有违规产能清理整顿方案,有序推进清理整顿工作。

3.加快落后产能淘汰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继续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对经整改整顿仍不达标的重点行业企业列入年度淘汰计划,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到2016年底,再淘汰一批落后产能。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县(区),暂停其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不含民生项目)办理核准、审批和备案手续。

4.实行污染物减量替代

按照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对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实现增产减污。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新改扩建项目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按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环办发〔2015〕333号)执行;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参照《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川府发〔2014〕4号)执行。

(三)优化空间布局

加强产业政策在产业转移过程中的引导和约束作用,严格控制、限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加强各类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规范全市产业园区和城市新城、新区的规划布局;有序推进城市重污染企业梯度转移、环保搬迁、改造和退城进园工作。结合实际优化工业布局,加强区域联动,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区域空间格局。按照主体功能区和城市规划要求,科学制定产业布局规划。制定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实施方案并推动实施,有序推进产业梯级转移、环保搬迁和退城进园,防止落后产能转移。

(四)大力加强城市面源污染综合管理

1.强力整治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

严格工地扬尘环境监管。积极推行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全面推行标准化文明工地管理模式,做到“六必须”(必须围档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及时洒水作业、必须落实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筑垃圾、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加强建设工地监督检查,督促责任单位落实降尘、压尘和抑尘措施。

认真整治城市道路扬尘污染。加快推进城市道路黑化改造工程,加强城市路政养护管理,控制道路占用挖掘审批,减少路面破损和路面施工;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加大洒水降尘力度,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扫率达到85%以上,低于85%的以2012年为基准年,年均增加6个百分点及以上;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严格审批发放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全面实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加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度,严格查处抛洒滴漏、带泥行驶、道路乱开乱挖以及擅自清运工程渣土等行为。

推进堆场扬尘综合治理。对长期进行废弃物堆放的场所,应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强化煤堆、料堆监督管理,积极推进视频监控设施安装;大型煤堆、料堆场应建立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生产企业中小型堆场和废渣堆场应搭建顶篷并修筑防风墙;临时露天堆放的应加以覆盖或建设自动喷淋装置。

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实施城市绿化带“提档降尘”改造工程和裸土覆盖工程,减少城市道路两侧裸土面积;推进城市及周边绿化建设,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落实城市公园绿地、主次干道绿化带、行道树保洁责任机制,增强环境自净能力。打造绿色生态保护屏障,实施生态修复,加强对各类废弃场地治理,恢复生态植被和景观,抑制扬尘产生。

 

2.有力管控露天焚烧污染

深化秸秆综合利用。在巩固现有秸秆利用成效基础上,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发,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工程实施。大力开展秸秆机械还田和秸秆腐熟还田,以秸秆养蓄和沼气工程为纽带发展循环农业,推广秸秆做食用菌基质、菌渣作燃料的循环利用,推广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秸秆发电示范工程,鼓励支持秸秆加工作建材、工业原料利用。强化秸秆全城禁烧监管,严格奖惩措施,强化责任追究。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加大春秋季秸秆禁烧关键期巡查频次,及时制止和查处秸秆焚烧行为。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查处露天焚烧违法行为,加强督查禁烧工作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污染管控,加大对城中村、居民小区、背街小巷等部位的重点清理,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焚烧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处罚。

3.有效防治餐饮油烟污染

在巩固2015年餐饮油烟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加强城区餐饮油烟排放的监管,对问题较为集中的区域继续实施专项治理。各县(区)要严格餐饮服务审批许可,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推广使用天燃气、电等清洁能源,禁止使用燃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推进城区餐饮、烧烤规划布局工作,依法管控城区露天烧烤。2016年底前,各县(区)要制定、实施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督促城市主城区范围内大型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达标排放,并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有效运行率达到90%以上。

4.加大高污染燃料污染监管力度

按照市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在禁燃区内禁止燃烧原(散)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等燃料,禁止燃烧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生物质燃料,主城区内禁止燃煤经营行为,依法查处焚烧经营性燃煤的单位和个人。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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