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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

2016-07-26 10:21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关键词:充电站充电设施电动汽车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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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规划原则与策略

(一)规划原则

遵循“统筹规划、适度超前”原则,在设施建设方式上做到“自(专)用为主、公用为辅、快慢结合、合建为主、单建为辅、分类落实”,逐步在市域范围内形成以住宅小区、办公场所自用、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停车场、独立充电站等公用充电设施为辅的充电服务网络,并在对外通道上形成沿放射状城际高速公路为主要轴线的公用充电设施服务走廊。自用充电设施以慢充为主,结合自有产权、长期租赁停车位合建;专用充电设施采用快慢结合方式,结合住宅小区、办公场所公共停车位合建;公用充电设施以快充为主,结合社会公共停车场、加油加气站等以合建为主、单建为辅。

(二)规划策略

整体规划、适度超前策略。加强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顶层设计,从发展全局进行统筹规划,建立政府有关部门与相关企业各司其职、各尽所能、群策群力、合作共赢的推进机制,按照桩站先行、适度超前建设的策略,推进充电基础设施科学发展。

区域差别化策略。参照停车配建区域划分标准及车辆保有、交通联系密度特征将全市分为三类空间范围。

管建并举策略。推进新能源充电设施的建设,匹配社会新能源车辆发展规模;通过推动充电设施信息平台建设、企业之间的互联互通、商业模式创新等措施加强对充电设施的使用管理,提高充电设施的利用率,避免造成设施空臵。

公私结合,自(专)用为主策略。以自用、专用充电设施为主导,加快推进驻车地充电设施建设,有效缓解用户的充电焦虑;同时在公共停车场、商业、公建配套停车场等推进全市公用充电设施布局建设,满足新能源用户的临时补电需求。

因地制宜,集约化建设策略。倡导节约用地,集约发展的理念,按照合建为主,单建为辅的原则布局充电设施。自用及专用充电设施原则上结合停车位布臵,公用充电设施结合建筑配套停车位配建,并在部分重点区域适当发展大中型充电站(立体或平面),对社会车辆进行集中充电服务。

五、发展目标与规划方案

(一)总体目标

构建覆盖全市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与充电设施服务走廊,满足各类地区新能源车辆发展与使用的基本需求。至2020年,全市新能源车辆充电桩规模至少达到21.1万个。

积极推进新能源乘用车用户结合居民区、办公场所停车位配建充电桩,至2020年建设公务、租赁、私人小客车自、专用充电桩不少于17.5万个,满足用户基本充电需求。鼓励有条件的自、专用充电设施对社会公众开放。

至2020年,通过新建地块配建、已有公共停车场增建等措施,合理布局建设社会停车场所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不少于2.8万个,满足用户临时补电需求。

至2020年全市建设公交、物流、环卫、客车专用充电桩不少于0.77万个,建成有充电功能的公交停保场68座,满足行业的基本充电需求。一类地区规划形成多点分散、密度较高的服务网络,充电设施按照0.9公里服务半径布设;二类地区形成适当集中、布局均衡的服务网络,充电设施外环内按照0.9公里服务半径布设,郊区新城及其他区域按照1.5公里服务半径布设;三类地区形成分级明确、适当预留的服务网络,集建区充电设施按照1.5公里服务半径布设。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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