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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不怕没地儿充电了!浙江将大力新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2016-07-29 16:00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关键词:充电设施电动汽车浙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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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年,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购买电动汽车了~有了电动汽车,不仅能减少大气污染,还能省下加油的钱,在杭州等城市,甚至可以享受无需摇号、免购置税的待遇。但是,充电场所的稀少,让很多人对电动汽车望而却步。根据省发改委的数据显示,2015年底,浙江共推广新能源汽车29830辆,数量居全国前列。而截至去年底,全省只建成充换电站281座、充电桩3472个,其中杭州市233座、3143个;金华市26座、113个;湖州市9座、78个;绍兴市6座、69个;宁波市11座、79个。充电基础设施与电动汽车发展的不协调已成为影响和制约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不过,属于电动汽车的好消息来了——近日,浙江省发改委印发《浙江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规划目标到2020年,新建集中式充换电站800座以上、分散式充电桩21万个以上,具备满足23万辆以上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的能力,让浙江人民不再为充电发愁。

那么,《通知》对“十三五”期间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作出了怎样的规划?政务君都帮你梳理好了——整体目标到2020年,新建集中式充换电站800座以上、分散式充电桩21万个以上,具备满足23万辆以上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的能力。

分领域目标1专用充电设施依托公共服务领域自有停车场站(位)建设专用充换电设施,满足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到2020年,新建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换电站400座以上。2自用充电设施在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内部停车位加快推进以交流慢充为主的自用充电桩建设,满足普通电动乘用车基本充电需求。到2020年,新建用户自用充电桩19.8万个以上。3城市公用充电设施依托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路边临时停车位配建以直流快充为主的公用充电设施,适度建设独立占地充换电站和其他类型充换电站,满足电动汽车补充充电需求。到2020年,新建各类公用充换电站240座以上、公用充电桩1.2万个以上。4城际公用充电设施以高速公路服务区为重点,全面建设城际快充站。到2020年新建160座以上高速公路城际快充站,基本满足城际交通充电需求。

分区域目标根据各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城市特点、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进展等因素,将浙江划分为率先发展地区(杭州、宁波)、加快发展地区(绍兴、金华、湖州)、积极发展地区(衢州、丽水、舟山)、高速公路四类。到2020年,率先发展地区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公用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7;加快发展地区、积极发展地区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公用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2;高速公路基本实现全覆盖。

推动设施建设1“点、线、面”推进点上,依托公共停车场(位)建设公用充电设施,适度建设独立占地充换电站和其他类型充换电站,满足电动汽车补充充电需求。线上,以高速公路服务区为重点全面建设城际快充站,基本满足城际交通充电需求。面上,在单位、个人自有停车场(位)加快推进自用充电设施建设,满足普通电动乘用车基本充电需求。2专用充电设施在公交停保场、枢纽站、首末站布局建设充换电设施,力争到2020年电动公交专用充换电设施覆盖全省各市、县(市)和部分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公交停保场、枢纽站专用充换电站和首末站应按不低于固定充电电动公交车数量100%的比例建设充电桩。加快推进环卫、机场、物流、租赁、警务等领域专用充换电站建设。适应电动出租汽车发展技术路线,在出租车服务区建设适量充换电设施。3自用充电设施按照1∶1的车桩比,在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内部停车位加快推进以交流慢充为主的自用充电桩建设。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总停车位数量10%,并根据实际需求逐步增加。逐步推进既有住宅配建停车位充电设施改造。

新建单位办公场所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数量10%的比例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既有单位办公场所充电基础设施配建比例逐步达到总停车位的10%以上。充电设施充电量不计入单位耗能量,充电设施建设情况纳入节能减排考核奖励范围。

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率先推进内部停车位自用充电桩建设,配建比例不低于30%。4城市公用充电设施新建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应不少于总停车位的10%,鼓励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20%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既有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应通过改造使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逐步达到总停车位的10%以上。合理利用路边临时停车位配建公用充电桩,城市中心区应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数量10%的比例建设改造充电设施。

鼓励具备条件的城市周边电厂、加油加气站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公用充换电设施,规划在杭州半山电厂、江东电厂及琥珀公司所属电厂开展城市周边电厂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公用充电设施试点,支持浙能集团依托所属电厂建设充换电设施网络。5城际充电设施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同步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的停车位不低于停车位总数20%。既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逐步达到总停车位的20%以上。到2017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省高速公路的城际快充站网络;到2020年,实现全省高速公路城际快充站全覆盖。梳理整合国省道沿线充电设施资源,逐步发展国省道沿线快充站网络。

预计《规划》实施后,可满足23万辆以上电动汽车充电需求。按平均每度电支持电动汽车行驶4公里,车辆年行驶里程平均2万公里测算,年充电量可达12亿千瓦时,相当于年替代燃油33—35万吨,可有效减少二氧化碳和污染物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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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再不怕没地儿充电了!浙江将大力新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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