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输配电电力市场电改评论正文

电力市场建设:区域或省级依然是个问题

2016-08-05 15:26来源:《电力决策与舆情参考》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电网建设电力交易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市场应由交易需求决定,而非政府、企业意愿组织形成。计划下的市场并非真市场,一旦失去计划力量的支持和推动,即会偃旗息鼓烟消云散。

区域电力市场再次吸睛。6月3日,西北能源监管局在陕西西安组织召开了西北电力市场建设工作研讨会,区域电力市场是关键词之一。据公开信息,“坚持区域电力市场和各省(区)电力市场并重、协同发展”的工作思路得到了与会专家学者的普遍认同。

于此,在西北电力市场建设体系中,区域电力市场的定位可以说得到了初步明晰。但在全国范围内,又该如何定位区域电力市场呢?自上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以来,恐怕业界对于区域电力市场的认识和感情比较复杂,爱恨情仇不一而足。

区域电力市场曾是绝对主角。2002年,国务院《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业界称5号文)对区域电力市场寄予厚望,并提出在“十五”期间初步建立竞争、开放的区域电力市场。

此后数年,区域电力市场建设一度成为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各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紧锣密鼓相继推开。东北、华东、南方等区域电力市场建设走得较远,其中又以进入试运行阶段的东北试点走得最远。踉踉跄跄、跌跌撞撞的东北试点高空坠落、戛然而止,2007年即转入总结阶段并从此未见余音。

与东北“两部制电价+全电量竞争”不同,华东探索“全电量竞争+差价合同”模式,曾进行两次调电试验。至今还有人认为,如果不是受到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停滞影响,或许华东区域电力市场还可前行、甚至依然运行良好。

历史无法假设。2007年后电力市场建设被迫转向,区域电力市场一直未能修成正果。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业界称9号文)基本方向与5号文一脉相承,但部分内容已大相径庭。比如,此前曾作为改革核心内容之一的“输配分开”,9号文仅原则性规定“继续深化对区域电网建设和适合我国国情的输配体制研究”,已深度弱化。

对于区域电力市场亦是如此,9号文甚至未出现“区域电力市场”或类似的明确字眼,只是在“完善跨省跨区电力市场交易机制”一条中表示,“鼓励具备条件的区域在政府指导下建立规范的跨省跨区电力市场交易机制,促使电力富余地区更好地向缺电地区输送电力,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调剂余缺的作用”。

相关阅读:

扩容!提速!贵州电力市场建设全力推进!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电力体制改革查看更多>电网建设查看更多>电力交易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