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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

2016-08-30 17:27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关键词: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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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动数据资源开放。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出台我市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政策措施,推动各旗区、市直各部门平台互通、系统互联、数据共享,构建大数据汇集、挖掘和应用机制,防止出现信息孤岛。全面梳理政务信息资源,按照重要性和敏感程度分级分类,推进政府和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依托各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网,统一政务数据开放渠道,汇聚各级各部门开放的政务信息资源,为全社会提供各类数据服务。支持公众和企业充分挖掘商业价值,促进互联网应用创新。(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配合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

3.加强宣传培训。支持举办互联网学术会议、发展论坛、创新沙龙、创业大讲堂等多层次、多形式、多受众的交流活动。市内各主要媒体要开辟“互联网+”宣传专栏,定期报道先进,树立典型,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互联网文化氛围。分类分层开展“互联网+”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对发展“互联网+”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互联网+”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

(四)做好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互联网经济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分管副市长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涉及互联网应用和互联网产业发展的重大政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资金安排等重大事项都要经过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建立市“互联网+”专家咨询委员会,形成专家服务长效机制,为市人民政府决策提供重要支撑。(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开展示范带动。在支柱产业、政务民生等领域积极开展“互联网+”试点示范,推进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新模式发展,促进互联网在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入应用。积极培育发展一批“互联网+”示范城镇、示范经济开发区(园区)、示范平台、示范企业、示范项目和创业创新模式,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带动“互联网+”行动深入实施。(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各有关部门)

3.有序推进实施。各旗区、市直各部门要主动作为,大胆探索,加强学习交流,深化开放合作,积极借鉴自治区内外“互联网+”融合应用成功经验,促进“互联网+”新业态、新经济发展。要科学制定落实“互联网+”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坚持有序推进,统筹节约发展,对一次性投入的共享型公共服务功能的网络开发,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建设,杜绝盲目建设和重复投资。要建立目标责任及绩效考核机制,形成牵头部门抓总落实、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实施“互联网+”行动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延伸阅读: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

新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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