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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供给侧改革大督查的通知》(全文)

2016-08-31 10:57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供给侧改革火电国务院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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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督查安排

(一)实地督查范围。对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实地督查。对今年初受到国务院督查表扬的20个市(州)、20个县(市、区)实行“免督查”。

(二)督查进度安排。各地区、各部门收到本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开展自查,9月15日前向国务院报送自查报告(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自查表、自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清单、相关工作建议清单)。9月18—30日,国务院派出督查组赴地方和部门开展实地督查。10月10日前,各督查组将督查结果报送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适时向地方、部门转送督查组督查反馈意见。

(三)督查组组成。组成20个国务院督查组,其中,15个督查组负责督查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个督查组负责督查国务院有关部门。督查组成员从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区、市)政府督查室抽调,邀请部分国务院参事和专家学者参加。督查组人员名单及分组安排另行通知。

五、督查纪律要求

(一)自查要实事求是,严禁虚报、瞒报,凡经实地督查发现弄虚作假的,予以通报批评。

(二)实地督查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有关标准和要求逐项核查,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实地督查期间,督查组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请有关地方和部门进行监督。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处理。

国务院

2016年8月26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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