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电力新闻火电火电动态政策正文

西安市《关于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印发(全文)

2016-09-05 15:02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混合所有制国企改革电力央企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十七)用足用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措施。

混合所有制经济登记注册创建良好的登记平台。放宽名称登记条件,对外地知名企业在我市设立混合所有制公司的,允许其在新办企业名称前冠以知名企业行政区划和字号;对从事科技研究类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企业,允许以“××研究院”、“××研究所”、“××产业园”等作为其名称的行业表述用语,申请以公司为组织形式的企业名称;非公司制企业法人按《公司法》改制为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可以在原名称后加公司制企业组织形式作为改制后的公司名称予以登记;对从原企业剥离后再改制的,经原企业同意,可以使用原单位字号或简称的企业名称;事业单位转为企业申请名称核准的,可参照以上办法办理。(市工商局负责)

(十八)放宽集团登记条件。

对混合所有制经济申请集团设立登记的,在满足拥有两个以上全资或者控股子公司企业法人条件的前提下,即可申请设立,不再受母公司注册资本和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的条件限制。(市工商局负责)

(十九)简化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手续。

混合所有制经济申请登记时,对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提交权属证明文件的,由房产管理部门、物业管理部门、有形市场开办方、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等出具使用证明均可予以登记。混合所有制经济在住所外设立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其地址与住所在同一分县局管辖区域内的,可不再办理分支机构登记注册,但应向登记机关备案。(市工商局负责)

(二十)放宽经营范围登记条件。

对从事一般经营项目经营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登记机关可以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大类、中类、小类或者具体经营项目,予以登记;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可以参照文献资料、国际惯例以及为公众熟知的称谓予以登记。加强企业登记注册政策咨询和跟踪指导,鼓励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转型升级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市工商局负责)

(二十一)推进财政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现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

积极推进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由部分领域和个体性优惠向区域性、群体性普惠方面转变,市财政支持各类产业发展资金支持重点和投入范围扩大到在西安注册纳税的各种所有制企业,特别是对民营企业、非公经济一视同仁。对于凡是能够面向社会征集和发布指南的资金一律对外公开发布,具备公示条件的项目一律通过外网面向社会公开。(市财政局负责)

(二十二)支持产业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

优化和调整财政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探索更多采用市场化方式放大财政资金乘数效应,将支持重点更多地向优化区域发展环境、产业服务体系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及投融资体系建设等方面倾斜。(市财政局负责)

(二十三)继续深化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资金投入方式改革。

进一步加强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产业政策的融合,形成财政资金引导信贷、社会资金投放优势项目的产业投融资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以奖励补助、贷款贴息、股权投入和融资引导等为主的投入机制,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我市主导产业和非公经济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继续深化财政资金股权投入方式改革,形成“政府引导资金投入—企业发展壮大—资金退出”的良性循环机制,实现扶持财政资金的滚动使用,为全市经济和产业转型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市财政局负责)

(二十四)积极实施支持各类经济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政策。

继续落实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补贴政策,支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采取分阶段奖励方式支持企业上市和再融资。完善重点中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政策,扩大试点范围。深化科技金融结合,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担保补贴、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等政策,推进科技保险、科技信托试点工作。引导驻地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缓解企业融资难题,促进企业发展。(市财政局负责)

(二十五)发挥各类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作用。

进一步完善创业投资、军民融合、航空产业、渭北工业发展、科技创业种子投资等基金管理机制和制度体系,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引导放大作用,吸引社会资金、创投资本以及风投资本投资于全市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统筹城乡重大项目发展。做好各类产业投资基金的运行、实施和项目落地工作,放大财政资金乘数引导效应。(市财政局负责)

(二十六)扩大政府采购覆盖范围。

积极支持混合所有制经济企业广泛参与我市相关货物、服务和工程的政府采购活动。积极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鼓励商业银行、担保公司为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提供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等服务。(市财政局负责)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混合所有制查看更多>国企改革查看更多>电力央企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