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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建16550个充电桩!山东东营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出台

2016-09-06 16:57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关键词:充电站充电设施电动汽车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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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山东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并附有东营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表,本网将其进行整理如下: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加快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3号文件加快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18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部署要求,按照“因地制宜、快慢互济、经济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交及出租车场站等配建的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等配建的公共充电设施为辅助,以独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换电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两侧配建的城际快充站为补充,加强统筹规划,统一规范标准,完善扶持政策,创新发展模式,加快建设布局合理、科学高效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保障和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按照电动汽车发展需求,到2020年,在全市建成充电站41座、充电桩16550个,形成车桩相随、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构建“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服务体系,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充电服务企业,逐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

二、重点领域建设任务

(一)公共服务领域。对公交、环卫、邮政、机场通勤等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根据线路运营需求,优先结合停车场站配建充电设施,沿途合理建设独立占地的快充站和换电站。对出租、物流、租赁、公安巡逻、电力检修等非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应充分挖掘有关单位内部停车场站配建充电设施的潜力,同步推进城市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实现有效互补。

(二)用户居住地。鼓励电动汽车生产及销售企业、充电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统一开展停车位改造和充电设施建设;对个人在专有部位合规安装充电设施,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和支持。对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在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对没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鼓励通过在居民区配建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积极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

(三)单位内部。各级政府机关、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要根据单位电动汽车配备更新计划以及职工购买使用电动汽车需求,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规划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设施。结合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健全公务出行市场化保障体系,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大力推广“充电服务+汽车租赁”模式,积极在公务出行保障方面推广使用电动汽车。

(四)城市公共场所。按照从城市中心向城市边缘、从城市优先发展区域向一般区域、从城市郊区向具备条件中心城镇延伸的发展顺序,逐步增大公共充电设施分布密度。优先在城市综合体、大型商场、宾馆、超市、文体场馆等建筑物配建的停车场以及交通枢纽、驻车换乘(P+R)等公共停车场建设公共充电设施。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加油站配建公共快充设施,适当新建独立占地的公共快充站。结合实际建设占地少、成本低、见效快的机械式与立体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充电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

(五)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在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合理布局、规划建设充电基础设施。2016年完成荣乌高速公路东营段既有高速公路的城际快充网络建设,2020年完成市内所有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快充网络建设,形成以高速公路为主轴线、以国省道为支撑网架的城际充电服务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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