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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推动燃煤机组进行热电联产机组改造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全文)

2016-09-19 17:29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火电机组煤炭消费超低排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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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力实施绿色建筑行动

1.工作任务。加强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国家、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鼓励应用低辐射镀膜中空玻璃、新型建筑节能保温材料等绿色建材。积极推进建筑工业化,支持推广模块化建筑。所有实行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和已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建筑,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到2017年底,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并至少达到一星级要求,完成省下达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

2.职责分工。市住建局负责全市建筑节能行动计划,制定方案,明确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任务目标和保障措施。市市政局负责供热计量相关工作。

(八)加快推进集中供热

1.工作任务。各县市区制定具体工作计划,一是开发利用工业余热为城市及周边地区进行集中供热,二是逐步推动现有燃煤发电机组进行背压热电联产机组改造,实现对外供热,替代分散的燃煤锅炉。三是在工业余热和热电联产机组供热不能覆盖的地区,建设天然气锅炉或高效煤粉锅炉。通过以上措施,提高供热保障能力。加快供热管网“汽改水”改造和老旧供热管网改造,提高供热效率和节能水平。到2017年底,全市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0%以上。

2.职责分工。各县市区负责本地利用背压热电联产机组替代分散燃煤锅炉和供热管网“汽改水”的组织实施,完成集中供热普及率目标。

(九)加大散煤治理力度

1.工作任务。加强煤炭质量管理,全面落实《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和锅炉燃煤技术标准,实现煤炭分质分级利用,推进煤炭清洁化燃烧。进一步加大洗选煤和配煤技术推广力度,逐步削减分散用煤和劣质煤使用比例。建设煤炭储配基地,开展集中配煤、物流供应试点示范,实现煤炭精细化加工配送。大力推广优质型煤和新型炉具,提高燃烧效率。到2017年底,配煤中心示范区燃用专用煤的工业锅炉占比力争达到50%。

2.职责分工。市经信委负责全市散煤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潍坊市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统一协调和指导全市煤炭减量替代工作,负责审议各县市区煤炭减量替代落实方案、年度调整计划和年度自查报告,拟定相关政策措施。协调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具体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要加强对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政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要结合本工作方案和本地实际,制定落实方案,将煤炭消费减量控制目标进一步分解细化,确保削减任务落到实处。落实方案按年度进行滚动调整,调整计划要于每年11月底前报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于每年3月底前,对上年度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形成自查报告,报协调小组办公室,协调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协调小组有关领导,同时上报省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能评和环评约束。各县市区要严格节能评估审查,加大对高耗能项目的能评审查力度,新建高能耗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必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实行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新建燃煤项目在进行节能评估前,应满足所在县市区煤炭消费总量削减要求,并严格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煤炭减量或等量替代方案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落实。在建燃煤项目将产生的煤炭消费纳入所在县市区煤炭消费总量削减计划统筹平衡。对未完成能耗和煤炭消费控制目标的县市区,暂停新增能耗项目的能评审批。严把环评审批关,从严把好新上耗煤项目的环评审批关口,新建耗煤项目的排污强度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对未取得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的项目不予环评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及其它高耗煤行业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中,应包含煤炭替代方案,明确煤炭替代来源及替代消减量,并由项目主管部门出具初步核定意见。环评文件批复或项目核准后,项目建设内容发生变化并导致煤炭量改变的,除按原有规定办理外,须落实新的煤炭替代方案。对未完成煤炭减量目标的县市区,暂停新增能耗项目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项目能评、环评审批。各县市区确需建设的耗煤项目,由县市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决定,并组织对煤炭消费替代来源和方案进行专家论证。

(三)加强煤炭消耗数据的统计和通报工作。市、县统计部门要严格执行《统计法》,督促相关企业据实统计上报煤炭消费数据,核实2012-2014年煤炭消费量,切实摸清底数,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四)强化政策扶持。市、县两级政府要建立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减量替代奖补资金,专项用于高效煤粉锅炉推广和散煤清洁化治理,具体补贴细则另行规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燃煤机组改造、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新能源利用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完善环保电价政策,鼓励燃煤机组按照燃气轮机组排放水平建设或改造。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在消费侧积极推行季节性价格、可中断气价等差别性价格政策,促进节约用气。对列入煤炭减量替代工作方案的可再生能源代煤项目,在县市区可再生能源年度规模安排上予以支持。

(五)严格监督检查。加大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协调小组每年组织力量对各县市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对未完成煤炭减量目标的给予通报批评,暂缓审批其新建燃煤项目,对上年度未完成的减量任务,继续计入下年度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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