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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集中热电联产 重点推进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全文)

2016-09-21 16:10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超低排放热电联产电力十三五规划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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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发布了《湖南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规划要求“十三五”期间,重点推进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有效控制区域燃煤散烧问题,建立完善的煤炭市场机制,施行优质煤替代、以电代煤政策。集中热电联产,形成煤炭能源梯级利用体系,提高区域煤炭的整体利用效率。深入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将煤炭更多地用于燃烧效率高且污染治理措施到位的燃煤电厂,鼓励电厂对附近园区企业实施集中供热。到2017 年,长株潭城市建成区淘汰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禁止新建20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到2020年,县级城镇建成区、城中村和城郊结合部的燃煤锅炉要实现清洁能源替代,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等。具体情况如下: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9月8日

湖南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为统筹谋划我省“十三五”环境保护的目标指标、重大任务和保障措施,制定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根据《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现实基础及问题分析

省委、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十二五”期间,确立了“四化两型”和“三量齐升”的发展战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到突出位置,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通过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强化重点领域污染治理、不断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全省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并逐步向好,“十二五”环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基本完成。

(一)“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2015年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良,江河水系Ⅲ类水质以上省控断面比例由2010年的90.8%提高到96.9%,提高了6.1%。全省14个地级城市(含吉首)的30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6.7%。洞庭湖水质富营养化指数由2010年的49.9下降到48.7,总体状态为中营养。大气环境质量有所好转,2015年14个地级城市(含吉首)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细颗粒物、臭氧和一氧化碳6项指标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进行评价,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77.9%,超标天数中轻度污染占16.7%,中度污染占4.2%,重度污染占1.2%,无严重污染。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中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3项指标评价,14个地级城市(含吉首)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1.1%,比2010年上升5.2%。全省森林覆盖率达59%以上。湿地面积约102万公顷。

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全面完成。截至2015年底,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20.77万吨,较2010年下降9.97%;氨氮排放量为15.12万吨,较2010年下降10.85%;二氧化硫排放量为59.57万吨,较2010年下降16.07%;氮氧化物排放量为49.69万吨,较2010年下降17.77%。4项主要污染物实际减排量均超过预期目标。

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大力推进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将湘江保护和治理列为省人民政府“一号重点工程”,完成了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郴州三十六湾、衡阳水口山、娄底锡矿山、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等5大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湘潭竹埠港28家重污染企业于2014年10月份整体退出。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确定以县市区为基本单元“整县推进、以奖代补”的思路,全覆盖拉网式铺开,截至2015年底,125个县市区(含县级管理区)启动了整治工作。大力推进重点城市、工业企业、道路及建筑工地、机动车等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全省39台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和65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全部完成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全省新增城镇污水处理厂19个,新增处理能力122万吨/日,实际处理污水86.1亿吨,新增污水收集管网8139公里,县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2.3%;新增乡镇污水处理厂118个,新增处理能力49.2万吨/日;完成安全饮水工程7433处。

环境监管执法不断加强。贯彻执行新环保法,将工作重心从偏重事前审批转向加强事中、事后全过程严格监管。采用污染隐患大排查、计划执法、专项行动、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开展执法检查,对违法企业和违规项目坚持依法依规、严控风险、实事求是、优化发展的原则,按照“严肃处理一批、搬迁关闭一批、限期整改一批、备案管理一批”的思路分类处理。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和机制,省级建立了由环保、公安、法院、检察等部门组成的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出台《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意见》等文件,设立了省公安厅驻省环保厅工作联络室,加强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打击和司法移送力度。全省环保系统机构、编制、人员队伍和装备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环境监管能力水平全面提升。

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重点构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颁布实施了《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湖南省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区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出台《湘江流域生态补偿(水质水量奖罚)暂行办法》和《湖南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评估暂行办法》;开展环境功能区划试点工作及生态红线制度建设试点工作,落实简政放权的要求,向市、州下放了多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数字环保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建成重点污染源及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质量自动监控体系。

环保产业取得长足发展。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环保产业的意见》,加大对环保产业的政策扶持和培育力度,“十二五”期间环保产业增加值保持年均增长20%以上,2015年生产总值达1600亿元。组织开展污染治理重点技术科技攻关,研发推广运用了工业废气脱硫脱硝、重金属废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收运与处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等一批先进技术和装备。

表1 “十二五”环保规划目标指标完成情况

(二)“十三五”面临的主要问题

“十三五”时期,湖南面临稳增长、调结构、“一带一部”发展战略布局的重要机遇期,经济社会进入“中高速”发展新常态,环境保护仍将处于负重前行的关键期,面临许多新的挑战。

环境质量改善任务艰巨复杂。传统煤烟型污染与臭氧、PM2.5、挥发性有机物等新老环境问题并存,生产与生活、城市与农村、工业与交通环境污染交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仍处于高位,总量减排与环境质量改善的关系更趋复杂,江河水系水质未全面达到优良水平,部分城区黑臭水体问题突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缺口仍然较大。洞庭湖水质富营养化趋势依然明显,局部地区土壤污染治理任务繁重,大气污染形势无明显好转,长株潭城市群污染天气仍占较大比例。

守住环境风险安全底线难度大。湖南省是有色金属之乡,多年来有色金属资源粗放式开发利用,导致部分区域及工矿场地、河道底泥、土壤受到污染,由此带来的历史遗留环境污染风险问题亟待解决。区域性、结构性环境风险突出,有色冶金、重化工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合理,布局总体呈现近水靠城的分布特征,危险化学品企业距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人口集中居住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环境敏感区域距离不足,保障饮用水安全压力巨大。

环境污染空间结构转移问题凸显。随着《湖南省主体功能区划》和“一带一部”发展战略的实施,区域产业发展方向及空间布局发生了较大改变,从而带来了资源消耗、环境污染空间结构变化,污染转移问题凸显。在全省环境压力总体舒缓的同时,承接产业转移地区的污染特征发生改变,部分区域环境压力也将进一步增大。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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