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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环保厅受理1个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

2016-09-21 17:05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项目环评生物质发电生物质发电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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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4 水环境现状及影响评价

贵州昊华安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于2015 年11 月25 日~27 日对本项目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监测,利用本次监测数据作为本评价的基础数据。

15.1.4.1 本项目地表水流向

本项目地表水流向:厂区地表水—九溪河—型江河—羊昌河。

15.1.4.2 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

W1-W3 断面所有监测项目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U1 地下水除总大肠菌群超标 3 倍外,其他监测项目均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14848-93)Ⅲ类标准限值。

15.1.4.3 地表水影响评价

污水事故排放时 W 2 断面和 W 3 断面 COD、 NH 3 -N 和 TP 预测值均未超过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限值,但污染物有所增加。因此,建设单位仍须加强污水排放管理及回用力度,杜绝一切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事故排放。

15.1.5 声环境现状及影响评价

15.1.5.1 声环境现状评价

2015 年 11 月 27~28 日, 贵州昊华安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环境现状进行了监测。厂界噪声和环境噪声现状昼夜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 类标准。

15.1.5.2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期对场界噪声影响最大的是结构施工阶段,昼间超标影响距离在 30m左右,夜间超标影响距离为 120m。因此施工单位要制定出一系列可行的管理措施,并严格遵守各项有关规定。

15.1.5.3 声环境影响评价

在采取降噪措施减低项目的噪声排放后,厂区东、南、西、北四个方位昼夜间噪声均能够达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2 类标准。居民点在 300m 外,项目的噪声排放对环境及周边居住人群的影响较小。

15.1.6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1) 本项目堆存固废如果处置不当, 固废中的有害物质会通过雨水的冲刷、淋溶后渗入地下,造成对土壤和地下水体的污染,危害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2) 生活垃圾成分较复杂, 含有大量有机物和生物病原体。 在堆放过程中,有机物会腐蚀变质,产生恶臭,招引和孽生蚊虫,传播疾病。垃圾中含有微量的汞、镉、铅等有害金属元素,也会随雨水渗入地下或随风飘散,污染空气、水体和土壤。

15.1.7 环境风险 评价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169-2004)中所列出的危险物质,主要为除尘器或废水处理设施事故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秸秆火灾等事故。因此,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二级。

(1)由于事故原因,若除尘率由 99.9%降至 30%,WNW 风 D 稳定度风速0.4m/s 条件下 TSP 小时浓度最大影响值将达到 1.187443mg/m3 ,超标 0.32 倍,对环境的影响显著增大。若脱硝完全失效,WNW 风 D 稳定度风速 0.4m/s 条件下 NO X 小时浓度最大影响值将达到 0.290077mg/m 3 ,超标 0.45 倍,对环境的影响显著增大。此时,应采取应急措施使主机设备停止运转,待除尘装置检修完毕后共同投入使用。

(2)污水事故排放时 W 2 断面和 W 3 断面 COD、NH 3 -N 和 TP 预测值均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限值,但污染物有所增加。因此,建设单位仍须加强污水排放管理及回用力度,杜绝一切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事故排放。

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HJ 589-2010)和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2014]191 号文件《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15.1.8 生态环境影响 评价

(1)要求作好施工期水土保持,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项目排放的 SO 2 、烟(粉)会对评价区域周围的植被、土壤及人群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但由于其影响预测值低于环境标准,该影响程度在环境可接受的范围内。

15.1.9 清洁生产评述

生物质属于可再生能源,本项目在消耗原材料的同时也减小了生物质对环境的影响,符合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要求。利用生物质燃料发电,生产过程中设备冷却水可循环使用,生产废水主要含 Ca 2+ 、Mg 2+ 、Na + 、K + 离子,可作为洁净下水直接排放或回用;燃料灰渣可作为有机肥加以利用;锅炉烟气采用 SCR 技术脱硝,然后经旋风除尘和袋式除尘净化后由 80m 烟囱排放,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23-2011) 、 《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 (HJ562-2010)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 (DB52/864-2013)排放标准。根据《中国环境影响评价》中清洁生产评价方法,该项目属清洁生产评价总分 80.7 分,建设项目清洁生产工艺属于“清洁生产”水平。

15.1.10 污染治理措施

15.1.10.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5.1.10.1.1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中应设置清洗池、清洗工具的废水用于调浆不外排。

(2)施工期的生活废水应收集处理后用调浆补充水。

15.1.10.1.2 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控制施工中粉尘对环境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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