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储能电动汽车政策正文

惠州市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6-09-23 09:44来源:北极星储能网关键词:新能源汽车推广新能源汽车产业动力蓄电池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2.加快推进充换电设施建设。将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改造纳入城乡建设相关专项规划。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配电网规划,制定和实施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规划。城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均应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应不低于20%。按照“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有序推进现有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公共停车场加建充电设施。鼓励支持社会资本投资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和运营。

3.建立健全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体系。引导支持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加强对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鼓励发展专业化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和零部件材料的回收再利用。鼓励多家企业共建、共用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网络,降低回收成本,提高回收网络运行效率。

(四)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

1.加强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推广应用。扩大公共服务领域采购新能源汽车的规模,重点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出租、农村客运、环卫、邮政、物流、机场和车站通勤、景区观光等公共服务领域的规模化、商业化应用,积极推进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使用新能源汽车。从2016年起,新增公交车、出租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市、县(区)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提高到95%以上。

2.继续实施推广应用示范工程。切实落实国家和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划,进一步研究制定我市新能源汽车购置奖励政策,推动惠州成为国内重要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支持亿纬、京兰、比亚迪等本土企业生产的新能源汽车进入国家统一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支持本土企业参与本市及其他省市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推广应用。北极星储能网整理。

3.营造良好应用氛围。充分利用媒体、网络、微信、会议等多种渠道,深入开展多样化的宣传活动,多方展示新能源汽车对节能减排的积极作用及其技术进步、产业发展、推广应用成果,增进社会各界认知程度,形成广大群众易于接受、乐于使用新能源汽车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政策措施

(一)组织引导。

加强组织引导。建立由市政府领导同志牵头,各县(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定期研究、检查、推进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市汽车工业发展办公室在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建立由有关专家和企业代表组成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行业引导,为政策咨询、规划编制、项目评估、标准制定等提供智力支持。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新能源汽车推广查看更多>新能源汽车产业查看更多>动力蓄电池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