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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到2020年将配建120座充电站7200个充电桩

2016-09-26 09:53来源:华商晨报关键词:公共充电桩充电基础设施辽宁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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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目标

公交、出租、物流超三成为新能源车

在私家车领域,通过政府补助和建设新能源汽车体验场所,使市民了解新能源汽车,能够积极购买并使用。

在黄标车领域,目前,沈阳市正在进行黄标车淘汰工作,对于淘汰报废的黄标车,将采取鼓励性政策,引导其更新为新能源车。

在公交领域,今后更新和新增的公交车中以插电式混合动力(气电混合)汽车为主,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配套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在出租车领域。引导出租车使用新能源汽车,并制定鼓励政策。今后更新和新增的出租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配套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在公务用车领域,市、区县(市)政府机关和社会公共机构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更新和新增的公务车及租赁用于公务使用的车辆除特殊需要外,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

快递、通勤等城市物流领域,引导企业选用新能源汽车,还可适当放宽新能源货运车辆在市内通行的禁行限制政策。逐年提高更新和新增的物流车新能源汽车占比,配套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在环卫车领域,更新和新增的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推广领域

在公交等七大汽车领域推广新能源车

今后,沈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及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规划将纳入到城市总体规划中。利用现有停车场(位)、加油(气)站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保持现有用地使用权及用途不变。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将纳入新建公用、自用、专用停车场站的规划审批及设计中,充电桩与车位配套率不低于10%。

利用现有资源规划建设适当规模的公共充电设施,在商场、车站(地铁口)、机场等公共场所停车场建设一定数量的充电终端。

在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内部停车场按照适度超前原则,规划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配建充电终端。

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和充电服务费。充电电价执行国家统一的电费标准,并鼓励利用低谷电和可再生能源电力资源。

原标题: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将达1万台配建120座充电站7200个充电桩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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