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火电火电动态政策正文

西安市印发《关于鼓励和规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6-11-09 10:49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项目混合所有制电力行业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三、分层推进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改革

(六)鼓励国有企业各业务板块引入非国有资本。在推进国有企业主业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参股的同时,鼓励非主业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参股或控股,推动国有企业各业务板块按照自身特点和规律寻求发展路径,最大限度释放国有企业发展活力,充分挖掘国有企业内在增长潜力。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整体上市、并购重组、发行可转债等方式,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逐步调整国有股权比例。

(七)鼓励实体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以研发创新、生产服务等实体企业为重点,在这些国有企业子公司层面,鼓励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加快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充分发挥国有企业资源优势、资本优势、技术优势和非国有资本的管理优势,推动实体企业向“中高端”转型发展。

(八)积极引导外资企业参股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在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前提下,鼓励外资企业参股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抓住“一带一路”建设机遇,鼓励企业结合“走出去”和国际产能合作,积极引入外资企业参股,吸引外资进入国有企业在境外的投资项目。

四、创新引资方式,拓宽引资渠道

(九)拓宽并完善非国有资本投资渠道。鼓励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以货币出资参与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创新渠道和方式,以实物、土地使用权等出资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出资的非货币资产应依法评估作价,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产权、版权、技术等与投资项目有关联的无形资产,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认定和评估,通过公平公开议价,可以作为出资参与国有企业投资项目。支持非国有资本与国有资本投资主体共同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联合参与国有企业投资项目。

(十)构建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平台。构建完善的信息和项目对接的平台,市属国有企业拟新建投资项目信息要充分利用产权交易平台、股权交易平台对外公示。定期不定期召开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企业座谈会、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发布会、投资贸易洽谈会,进一步加大对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的宣传推介力度,拓宽非国有资本的合作领域。

(十一)支持国有企业和非国有资本在政府投资领域加强合作。由国有企业承担的政府投资项目,逐步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政府参股控股设立的基金优先支持。通过奖励补助、贷款贴息、股权投入、基金投资、担保补贴等方式支持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

五、建设公平公正的引资机制

(十二)坚持引资方式公开公平公正。以股权转让方式引入非国有资本的,除处于国民经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国有产权转让一律进入产权市场公开挂牌,实行竞价交易。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非国有资本的,应参照产权转让管理方式,通过产权市场公开透明地选择投资人并决定对价。国有资本并购或入股其他企业的,应符合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做好尽职调查和资产评估管理,明确投资决策程序和责任;并购完成后要及时优化完善企业治理结构,确保股东权益和并购战略目标的实现。

(十三)规范并优化对拟引入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的选择。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要根据企业发展实际,重点选择能够在技术、管理和资源上形成互补、协同和放大效应的战略投资者。对拟引入项目投资主体的资质、商业信誉、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管理能力、社会评价、投资锁定期等进行核实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引入的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应当是具备独立民事能力的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并具有支持项目持续发展的意愿和实力。

(十四)完善引资项目的规划管理。建立和完善引入非国有资本项目的投资管理制度,引入非国有资本的投资项目,应列入国有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做出决策;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时,国有企业应按相关规定履行核准或备案程序。应与参与方通过项目企业章程或合同,对可能涉及的经营管理、同业竞争、关联交易、风险管控等问题做出明确约定,明确各方的责权利。国有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终结后,要建立后评估机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相关工作。

(十五)做好项目论证、规范引资程序和方式。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资时,要对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和效益分析、项目前期工作、合作方式等进行充分论证,并严格按照国有企业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决策。在投资项目引资过程中,要依据相关法律,规范引资程序,完善交易方式,制定引资方案,履行审批程序。健全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评估定价、登记确权、核准备案、职工审议等国有产权流转程序和规范登记、转让、清算、退出的交易行为。实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防止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十六)加强引资项目监督管理。

1.按照项目的功能定位实施分类、分级监管,进一步提高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依法加强对交易主体和交易过程合法合规性的监管。

2.完善国有企业内部监督体系,明确监事会、审计、纪检监察、巡视以及法律、财务等部门的监督职责,形成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

3.发挥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作用,依法保障国有企业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外部监督机制,加强外部审计,严格落实承债主体,防止逃废金融债务等各类债务。

4.完善第三方评估和社会舆论监督机制,防止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暗箱操作、化公为私等行为发生。禁止可能危及国家安全的投资参与国有企业投资项目。

5.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企业资产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机构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电力项目查看更多>混合所有制查看更多>电力行业查看更多>